中新社上海八月七日電此間勞動保障部門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專項檢查半個多月來,已追繳社會保險費人民幣六百二十一萬余元,追繳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九十九萬六千元。
自上月下旬以來,上海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已檢查用人單位一千九百九十一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六十五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繳社會保險費三百五十二萬九千元,發放拖欠勞動者工資十萬元,處罰違法單位一百一十七戶,處罰金額十五萬六千元。
檢查中發現,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不簽訂勞動合同,不辦理用工登記手續。部分單位采取一些比以前更加隱蔽的方式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必備條款不全的情況也比較多,尤其在一些中小型私營企業中比較突出。
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少新建單位在正式成立數月內不按規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不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部分用人單位,主要以制衣、制鞋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居多,為趕訂單等原因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申城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將本著執法從嚴的原則,加大執法力度,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