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6日電 北京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15日宣布,在對照、落實公安部發布的“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基礎上,北京市公安局從15日起,正式出臺了20項具有北京特色的便民利民措施。
這位發言人介紹說,今年以來,北京市公安機關在開展“執法為民樹形象,服務發展做貢獻”活動中,已相應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公安部發布的“三十項便民措施”中,北 京已經實施的有10項,即將實施的有12項,待審批或準備工作完成后實施的有8項。
在此基礎上,北京市公安局結合實際,決定再推出20項具有北京特點的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到戶籍管理的有7項,涉及交通管理的有5項,涉及出入境管理的有2項,涉及治安管理的有6項。
比如,在戶籍管理方面,具有北京市戶口的夫婦,年齡在30周歲以上,已形成事實收養的撿拾、抱養小孩,依據《收養法》辦理了合法的收養關系,即可按有關規定申報戶口登記;港、澳、臺及國外出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和父母均為北京市戶口的非婚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均由原來的由北京市公安局審批辦理改為由派出所直接審批辦理。
在交通管理方面,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允許具備資質的機動車銷售單位在銷售前檢驗機動車,車輛售出后,機動車所有人可持檢驗合格的資料直接到車管所領取牌證;在調整路口、路段交通優化組織措施時,提前一周通過新聞媒體告知社會,調整一周內,對因不了解交通組織措施導致的違章行為,值勤民警只做宣傳糾正,不予處罰;除調查、處罰階段外,律師可代理當事人從事交通事故處理活動,并享有與當事人同等的權力;自今年10月1日起,被拖車輛駕駛員可撥打“122”報警臺查詢車輛停放地點。
在出入境管理方面,取消在京境外人員暫住證,進一步縮短公民異地辦理證照的審批時間。
另外,北京市消防局有關負責人也在15日介紹,北京市消防局已于8月11日實現了公安部要求的“消防行政審批結果三公開”,并表示要盡快建立起互聯網在線消防行政審批的申報、受理和查詢系統以及電話語音自動查詢系統。(來源:新華網記者牛愛民、張淼淼)
20項措施便民利民 交管新措施變化大
1、買新車不用跑趟檢測場:自9月1日起,允許具備資質的機動車銷售單位在銷售前檢驗機動車,車輛售出后,機動車所有人可持檢驗合格的資料直接到車管所領取牌證。
解讀:這意味著買車人不必跑檢測場,直接去車管所領車牌就行了。并且不用出檢測費,如需檢測,則由銷售商事先付錢檢測了。
2、路口改變一周內違章不處罰:自今年9月1日起,在調整路口、路段交通優化組織措施時,提前一周通過新聞媒體告知社會,調整后第一周內,對因不了解交通組織措施調整導致的違章行為,值勤民警只做宣傳糾正,不予處罰。
解讀:睡了一覺,第二天走到路口發現交通標志變了,交警就在前面等著你。這種情況一去不復返。
3、律師介入交通事故處理:自9月1日起,除調查、處罰階段外,律師可以代理當事人從事交通事故處理活動,并享有與當事人同等的權利。
解讀:律師幫你去調解、去賠償,讓你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感到陽光作業。
4、打“122”查詢被拖車輛:自今年10月1日起,提供“122”拖車查詢服務,被拖車輛駕駛員可撥打“122”報警臺查詢車輛停放地點。
解讀:不用擔心“122”打不進去,今年11月以后“122”全面增容。
5、網上完成行政審批:今年年底前開展互聯網上行政審批業務,實現8個項目的網上申報、受理和狀態查詢。
解讀:網上就能辦審批,在家就能辦大事。出入境更容易
1、被動等待變為主動催辦:近期,取消在京境外人員暫住證,縮短公民異地辦理證照的審批時間。
解讀:以前,出入境部門發出異地核查單后就被動地等待外省市回復,此條措施規定要主動聯系、催辦,爭取把過去3個月才能辦完的審批一個月內完成。
2、納稅大戶辦證照有綠色通道:近期,為在京投資的中外人員特別是納稅大戶以及為首都經濟建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個人,開辟辦證“綠色通道”。
解讀:由稅務部門定出納稅大戶的指標后,這些大戶就不用排隊,直接辦理所需手續。
戶籍措施更人性化
1、持農業戶口的本市人員與外省市人員結婚戶口已遷出,離婚后已返回原戶口所在地居住5年以上的,可以申請辦理北京市農業戶口。
2、具有本市戶口的夫婦,年齡在30周歲以上,已形成事實收養的撿拾、抱養小孩,依據《收養法》辦理了合法的收養關系,即可按有關規定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
3、本市夫妻投靠農轉非,投靠人的年齡城區由40歲降至35歲,遠郊區縣由35歲降至30歲,不受婚齡限制,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
4、港、澳、臺及國外出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由市局審批辦理改為派出所直接辦理。
5、退兵、退學入戶登記由派出所審批辦理改為派出所直接辦理。
6、外省市及本市勞改場所釋放、解教人員入戶登記,分別由分局、派出所審批辦理改為派出所直接辦理。
7、父母均為本市戶口的非婚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由市局審批辦理改為派出所審批辦理。
綜合解讀:一句話:簡便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
治安措施更具體
1、設置煙花爆竹燃放點,開辦射擊場,開辦營業性射擊場、狩獵場配置運動槍支、獵槍,民用槍支配購、配置,槍支制造、配售、修理、裝配,進口及制造銷售弩或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射項目,公務用槍持槍許可等項審批時限,縮短到15個工作日。
2、經營印章業承刻公章企業除外審批,縮短為7個工作日。
3、弩的購買審批,短為15個工作日。運輸證明改為即時審批。
4、大型社會活動的治安登記,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6個工作日;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及在社會上流通票證準印審批,由15個工作日改為即時審批。
5、開辦旅店業審批,由15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
6、電網的安裝、使用、擴充、改裝、拆除審批,由15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綜合解讀:公安機關服務于民的深化和細化,讓群眾滿意,讓企業受益。
(來源:北京晨報 記者: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