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9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再度放寬境內部分特殊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國際承包工程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由企業全額保留。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外匯局有關負責人18日介紹,從今年9月1日起,部分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納入有特殊來源和指定用途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進行管理,其賬戶限額的核定標準由目前按照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20%核定提高到按照其外匯收入的100%核定,即允許其外匯收入全額保留在外匯賬戶內。
為進一步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去年10月,外匯局取消了中資機構開立外匯賬戶的條件,并對境內機構外匯賬戶統一實行限額管理,企業可根據經營需要在賬戶限額內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一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按照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20%核定限額。這項改革措施受到企業的歡迎,截至今年6月底,境內機構共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16.05萬戶,比政策調整前增加了67%。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這項政策調整后,部分企業反映,按規定國際承包工程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只能保留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20%。企業頻繁辦理結匯和購匯所產生的手續費、匯兌差價等費用加大了企業的經營成本,不利于企業正常業務的開展。針對企業在業務經營中遇到的這些實際問題,外匯局再次調整了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記者田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