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最近臺當局拋出了“直航”議題,臺灣的《新新聞》周報對此撰文指出,盡管其內容舊瓶改裝新酒,也了無新意,但外界倒是對軍方強力主導“直航”議題頗有興趣。
加上臺“行政院”對“國防部”有關兩岸“直航”提出的所謂“28條款”安全評估(“國防部”共列出8項“嚴重威脅”、16項“重要沖擊”、4項“應予注意事項”)均予以采用,文章稱,顯見臺“國防部”在“直航”議題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臺“國防部”對“直航”議題高度關切,據稱曾強烈要求:兩岸“三通”后,臺海只準南北向不準東西向通航;“臺海中線”不納入談判且必須維持現狀;一旦“國防安全”受威脅,應斷然中止“直航”或展開談判。
此外,據稱還要求臺中清泉崗、嘉義和臺北松山機場,都不應列入“直航”點,在“先南后北”原則下,空中“直航”先試行高雄小港機場,沒問題后再開放桃園中正機場;海上“直航”則先高雄港,順利則加開基隆港,并稱應部署“警政署”和“海巡署”兵力,軍方作為后援。
臺“國防部”曾堅持說,無論任何航線和狀況下,不得直接從臺灣與大陸間的臺灣海峽直接穿越,只能南北向,不得東西向,否則將會縮短識別時間、混淆防空作戰,縣有進行電子偵察和情報搜集的可能。
而相關的顧慮還包括:“直航”班機應與軍方使用頻道有所區隔,雙方民航單位須根據國際規定訂定共同規范如航班辯識記號,以免增加軍方辯識困難。大陸民航機若遇緊急狀況,降落以中正、小港機場為原則;如不得已須降落軍用機場,臺軍方將事先檢查等等。
文章稱,據說這些“堅持”讓民進黨執政團隊聽得目瞪口呆,并乖乖照單全收,不過這還不夠勁爆,更勁爆的是,“國防部”竟然為防止港口被攻堅占領,還擬定出一套固港、封港、毀港等不同之處置方案,以達“封啟自如”之目標。
據說這些形形色色的的登陸動作令人大開眼界,雖不是先進的“戰法”,但卻是“極具創意”的“戰術”。而實際操刀的表現,臺軍方固港、封港、毀港可以動用的工具如下:
一、使用定置網或拖網,于進港航道或距離港口約1海里敵船無法繞行之處,每隔一段距離設置矩陣式或梅花形重層漁網,并以投錨方式固定,借漁網纏絞可疑艦只的水底推進器,令其失去動力;另可于網上設置詭雷,或與水雷并用,可收奇效。
二、運用遙控飛機、船艇引爆炸藥,這時軍方會在航道上及港埠內運用模型遙控飛機、船艇載運高性能炸藥,一發現或通報可疑船只直闖商港區,就撞擊可疑船只的重要設施或底部,造成其損害,無法航行。
三、另外一招是使用“中油”的輸油管、油罐車或油輪,將其載運之重油布設于航道上及港埠內,備而不用,一發覺有異,馬上發動點燃觸媒,讓可疑艦只慘遭火攻。
四、還有更好玩的,是在防波堤或碼頭預置大量電線桿,以鋼索捆扎固定,戰情系統下達封港指令后,立即將鋼索松開,滾入航道或碼頭水中,使其或立或倒呈不規則狀態,讓可疑船只無法航行及停泊。
五、此外還有一種叫拋石法,就是運用港口起卸設備、吊車及具有起卸設備之船只,載運巨石,運載至港埠、進港航道或碼頭邊待命,如發覺可疑,可立即動用“拋石策略”。不過臺軍方也坦承,因作業時間長,阻材需求量大或體積過大,故于“狀況三”(警戒狀態)生效時,即應預囤阻材,以便于進入“狀況二”(提升戰備)或戰況緊急時能迅速設置。
六、此外,還有一種就是征調港內廢棄船只于進港航道、港埠及碼頭邊,可疑船只無法迂回處,以各種足以沉船的炸藥將船艦炸毀破壞,或“以開啟水底門使之進水之方式”,使船只沉沒,封堵于出入口,借此阻礙可疑船只進港。
七、還有一種更絕,就是采用港口高壓電力系統牽引高壓電纜(網)接連沉于水中,若發現可疑船只無法阻擋時,立即透過港勤人員拉起通電后的電纜線,在通電后使可疑船艦碰觸導電,損傷可疑船艦電力、操控設備及人員,使其無法繼續航行。
(本文原題:《兩岸直航把關有妙招貨柜、電桿全成抗敵武器》作者:陳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