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正式批準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官方媒體就此指出,中國打擊洗錢和外逃腐敗分子將得到國際公約保障。
據悉,《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于2000年11月15日經第55屆聯合國大會通過,將于今年9月29日生效。中國政府在2000年12月12日簽署了這一公約。
新華網的報道引述法律專家指出,中國批準這一公約,一方面表明中國高度重視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并愿意同國際社會在這一領域加強合作;同時意味著中國政府今后將可以在國際公約的保障下,對潛逃國外的腐敗分子和恐怖分子以及販毒、洗錢等跨國犯罪實施更有效的打擊。
由于公約提議各國法律對公約涵蓋的所有犯罪規定一個較長的追訴時效期限,并在遭到指控的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處置時延長追訴時效,法律專家認為,這為中國追捕潛逃國外的跨國犯罪分子,尤其是近年來日益增多的攜贓款出逃的腐敗官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入公約后,中國的相關法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以更好地同公約銜接,也更有效地適應中國打擊跨國犯罪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楊國梁說。
另外,此項公約涉及參加有組織犯罪集團、洗錢、腐敗和妨礙司法四大類犯罪,其中有關洗錢和腐敗行為的條款,比中國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更寬、標準更嚴。此外,公約還要求締約國考慮把涉及外國公職人員和國際公務員的行賄、受賄行為也定為賄賂犯罪。另外,中國刑法中目前與洗錢犯罪有關的罪名只有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和走私這四種,而公約的相關規定則要廣泛得多。
中國前駐聯合國大使王英凡委員指出,雖然公約有些方面與中國法律不完全一致,但它同中國法律并不沖突,而且公約包含有關豁免條款,給了締約國彈性處理的空間。《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就各國開展執法合作、技術援助、情報共享以及執法人員的培訓交流作了具體規定,而中國政府近年來也一直高度重視打擊跨國犯罪領域里的國際合作。
國務院在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的議案中說,批準這一公約符合中國的利益。(全曉書、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