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0日電 8月12日清晨5時,有晨練者在202國道邊的草叢發現了奚淑敏的尸體。昨天,撫順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殺害奚淑敏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批準逮捕。據《遼沈晚報》報道,通過多方采訪,記者對奚淑敏被害前后進行了全方面的調查。
回家遇歹徒調戲
8月11日,奚淑敏和丈夫閻某因事到橡膠壩附近。閻某獨自先回了家,奚淑敏自己繼續往前走。
而以后發生的事直至犯罪嫌疑人落網,人們才得以了解。當天下午,中寨子村村民夏某到附近親屬家借了一把傘,搭車到縣城一個工地上要自己的工錢。近19時,一分錢沒要到的夏某往家走。行至河堤路二建家屬樓下,他看見了有一臺自行車沒有上鎖,心中惡念頓生,騎上了自行車。
當夏某騎著自行車行至202國道1135公里處,看見前面有一個女子獨自行走。他湊上前去,流里流氣地喊:“大姐!大姐!”見對方沒理他,夏某又連續地喊:“大姐!我帶你呀。”
對方就是奚淑敏。夏某稱遇其調戲的奚淑敏回身怒斥了他,要他“滾”。
被拖到路邊殺害
記者了解到,夏某對奚淑敏沒有理會有些惱羞成怒,他當即追上前去破口大罵。見奚淑敏仍舊面無懼色,夏某上前對準奚淑敏的頭部就開打,一下子就將奚淑敏打到路基下邊的荒地上,奚淑敏拼死反抗。此時,公路東面開來一輛汽車,夏某害怕有人看見,便捂住了奚淑敏的嘴。看奚淑敏還在拼死反抗,夏某狠狠地擊打奚淑敏的頭部。
夏某企圖逃跑,但公路上車流不斷。他又轉身看奚淑敏在呻吟,怕她醒來時報案他將其拖到路邊草叢中,把奚淑敏勒死。趁路邊人車稀少,夏某迅速騎車逃回家中。值得注意的是,夏某在逃離時把自己帶來的雨傘丟棄在作案現場。
一把雨傘成了警方突破口
8月12日清晨5時許,清原警方接到群眾報案,在202國道1135公里處路基北側發現一具女尸,當地警方迅速出動。在清原公安局副局長周福杰的帶領下進行現場勘察,河邊的草叢中有一具尸體,尸體旁邊有一把紅色雨傘。經過雨水的沖刷,現場痕跡已經蕩然無存。辨認后,警方確定死者就是清原滿族自治縣政協常委、清原副食商場經理奚淑敏。
為此,當地警方抽調精干力量組織了陣容龐大的專案組。根據對現場的分析,圍繞發案地點將清原鎮馬前寨村、中寨子村、斗虎屯村、鎮西村列為重點排查地區,以途經202國道在清原打工的人作為重點排查對象。
案情重大,清原公安局局長李永志每天都要參加案件進展匯報會。此外,清原警方還在當地電視臺發出了懸賞通告。
8月19日,在清原中寨子村走訪的民警得知,中寨子村村民夏某曾使用過一把與案發現場遺留雨傘相一致的紅雨傘。在對其進行詢問時,夏某故意跟民警兜圈子,夏某的疑點迅速上升。
經過進一步詢問,夏某終于開口說出了當晚途中看見奚淑敏一人行走,先是調戲遭辱罵后將其殺害的經過。這樣,在清原轟動一時的女政協常委被害一案才宣告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