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7日電《中國經濟時報》刊登孔林的文章,指出教育資源不平等在客觀上導致了義務教育的“市場化”,從而使得教育亂收費屢禁不止。
文章說,教育亂收費問題的責任并不全在學校方面。有些學校確實是在認真地執行政府之收費規定的,起碼并無違規的故意,但總有學生家長“主動”將錢送上門來。錢數少的時候,學校當然不為所動;但當數額足夠大的時候,有些學校“擋不住誘惑”,便收了。只要學校口子一開,發現甜頭大大的有,自然就會一發而不可收拾。
那么,學生家長為什么要主動給學校送錢?文章指出,其關鍵在于,雖然整體來說義務教育資源供給充足,無奈學校之間的差別化現象日益嚴重,有的好得很,有的則差得多。如此一來,義務教育的供求關系就發生了變化,差的學校固然過剩得很,但好的學校便一下子供不應求了。而作為家長的,都有著“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起碼愿望,于是無不使出渾身解數往好學校里擠,如果沒有特別的路子,或孩子的成績并不具有競爭優勢的時候,許多家長便想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通過金錢的作用來彌補。
金錢的威力當然巨大,許多本不該市場化的東西,經不住它的巨大沖擊,已然“市場化”了,比如權力,比如義務教育等等。權力的市場化,自然就是腐敗;而義務教育的市場化,當然就是屢禁不止的“亂收費”。
由于不同的學校所提供的是不同質量的教育產品,所以按質論價就成了天經地義。差一些的學校是免費的;好一些的學校,如區重點以及普通學校里的實驗班、重點班之類,便可以合理合法地收費了,至于再高級一些的市重點,價格當然就“更上一層樓”了。
市場的基本規則就是按質論價,既然政府許可義務教育市場化或部分市場化,然后再指責學校“亂收費”,道理上就有些說不通。
一方面,重點學校的收費資格是經過政府批準的,學校按規定收費既合理又合法。雖說政府對收費價格有控制,但只要市場因素一介入,政府的控制便鞭長莫及。因為嚴峻的供求矛盾擺在那里,許多家長拿著錢都怕找不到門子送,政府如何控制得了?真要控制得嚴了,“交易”便轉入地下進行,奈何?
另一方面,政府不但沒有在平衡學校之間的資源方面有所作為,反而繼續進一步地加劇這種不平衡,目前北京地區還在搞什么“示范校”建設,一旦成為“示范校”,師資力量、教學設施的配備自不用說,連體育館、游泳館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此“示范校”建成,便自然會有家長自動拿著錢送上門來。
簡而言之,政府一方面通過加劇教育資源的不平等,在客觀上推進義務教育的“市場化”,另一方面又在努力地打擊教育“亂收費”,即使不是表演,起碼也是南轅北轍、費力不討好的。(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