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5日電 備受關注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草案將正式提交第58屆聯合國大會審議通過,并將在聯合國今年12月9日至11日在墨西哥召開的高級別會議上簽署。據新華網報道,這一草案出臺后,中國內地一些專家表示,這將對國內的腐敗分子產生巨大威懾作用。有關方面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進一步加快制度反腐的進度。
專家建議搞反腐行動試點
長期潛心于制度反腐研究的學者李永忠建議,選擇有條件的縣、市進行“反腐敗特別行動”試點。“公約實施以后,對腐敗分子而言,國際上的壓力大了。我們要在保持查辦案件強勁的勢頭的同時,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紀檢體制,創新反腐機制,用降低反腐敗成本的方式,去加大腐敗的成本和風險,以支持長期的反腐敗斗爭。”
外逃貪官不少于4000名
“撈一把就跑、跑出去就了”,是相當一部分腐敗分子的如意算盤。有關方面統計表明,目前,中國有相當數量的涉嫌貪污和賄賂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有不少于4000名已經逃到境外。
李永忠認為,由于中國相應的制度、措施一度沒有及時跟上,國際社會之間協調配合也不夠,致使一些腐敗分子利用外逃暫時規避打擊,在一段時間成為漏網之魚。他指出,近期《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的正式生效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草案)的出臺,這種現象正在改變。
外逃腐敗資金超過50億
貪官外逃境外,需要帶走大量的金錢。有統計表明,中國在逃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帶的贓款總額已超過50億元。
經濟學家、紅旗出版社副總編輯黃葦町認為,公約草案明確了腐敗資金原則上返還受損失國家,對于中國遏制資金外逃非常有利,對腐敗分子具有巨大的威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