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十日在國務院召開的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工作座談會上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確保改革平穩順利實施。
溫家寶指出,中國按照國際慣例實行出口退稅政策,對于增強中國企業競爭力,擴大出口和推動外貿體制改革,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幾年在外貿出口快速增長的同時,出口欠退稅問題日益突出,使出口企業尤其是外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受到影響,給國家財政和經濟運行帶來隱患。出口欠退稅的原因,從表面上看,是中央財政安排的出口退稅資金不能滿足出口貿易增長的需要,但從深層次分析,是出口退稅機制不合理。現行出口退稅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出口退稅結構不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的要求,出口退稅數額超出了中央財政承受的能力,出口退稅的負擔機制不利于出口貿易的科學、規范管理,出口增長越快,中央財政負擔越重。必須從改革機制入手,建立出口退稅的新機制。
溫家寶說,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同時深化財政和外貿體制改革,對于增強企業出口競爭力,調整出口貿易結構、提高出口效益,緩解國家財政的壓力,調動中央和地方發展出口貿易、加強退稅管理的積極性,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目前,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外貿出口形勢良好,國家外匯儲備充足,推進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條件已經具備,我們要不失時機地推進這項改革。
溫家寶指出,中央作出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策,是著眼于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經濟發展中矛盾和問題的積極措施。改革方案經過大量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地方和企業的意見,綜合考慮了各方面的利益和承受能力。改革的基本原則是:“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對出口退稅率進行結構性調整;二是建立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出口退稅增量的新機制;三是新增加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收入,首先用于出口退稅;四是調整出口產品結構,推進外貿體制改革;五是累計欠企業的退稅款由中央財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