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6日電 據華聲報消息,中國政府重新修訂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就非法侵占華僑農場土地以及歸僑僑眷私有房屋拆遷補償和安置等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國務院僑辦主任陳玉杰在全國人大華僑委、國務院僑辦、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致公黨中央、中國僑聯7月12日聯合召開的“僑法宣傳月”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本月1日起施行的“實施辦法”的有關修訂內容。
據新華網報道,陳玉杰指出,著眼于推動華僑農場的改革和發展,此次修訂的“實施辦法”增加了對華僑農場體制改革和土地使用權保護等方面的規定。
她強調,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的土地,是國有農場經濟發展及其歸難僑職工賴以生存的基本生產資料。近些年來,華僑農場、林場的土地被非法侵占的情況比較嚴重。根據《土地管理法》關于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規定,比照國家有關農墾農場土地保護的規定,“實施辦法”增加了“國家依法征收或征用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的土地的,依法給予補償”的內容。
“實施辦法”還依據《憲法》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精神,進一步明確了歸僑僑眷私有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問題。
陳玉杰介紹說,為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明確歸僑僑眷私有房屋拆遷的補償問題,“實施辦法”規定:“依法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規定給予貨幣補償或者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同時,為妥善解決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歷史遺留問題,結合中國私有房屋拆遷的實際情況,“實施辦法”還增加了“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歸僑、僑眷私有房屋被拆遷的,補償安置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