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重審二審死刑,死刑復核需要多久?
央廣網北京12月19日消息(記者李洪鵬)12月19日,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二審開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裁定,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本裁定為終審裁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46條規定,本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在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后,余華英是否還能上訴?死刑復核需要多長時間?對此,記者采訪了律師。
余華英還能再次上訴?律師:不能再通過上訴途徑尋求救濟
記者梳理發現,1993年起,余華英及其同伙一起拐賣多名兒童。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二審庭審后,檢察機關提出發現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回重審。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2024年12月19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表示,根據我國實行的兩審終審制度,二審判決即為終審判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被告人不得再提起上訴。因此,在二審死刑判決后,被告人不能再通過上訴途徑尋求救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他說,二審死刑后雖不能上訴,但被告人仍可以通過申請再審的方式尋求救濟。對于已經產生了法律約束力的判決和裁定,若當事人認為其中存在錯誤,他們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在此過程中,原裁決是否繼續執行并不受影響。
死刑復核需要多久?律師:最短時間不到一個月
許浩稱,按照刑事訴訟程序,該案二審宣判后,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核準適用死刑后,進入最終執行階段。死刑復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報請對死刑有核準權的人民法院審查核準應遵守的步驟、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種特別的程序。
他表示,由于死刑案件的特殊性和嚴肅性,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的案件,可能會經過嚴格的審查和復核,因此具體的時間長度可能會受到司法實踐、案件復雜性以及司法資源分配等因素的影響。
許浩稱,在司法實踐中,對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復核時間很短,有些案件用時不到1個月。通常情況下,死刑復核程序一般要兩個月以上,甚至個別案件核準需要數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復核死刑案件時,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此外,被告人有權知道復核的結果。
他說,在死刑復核結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會作出以下幾種可能的判決:予以核準、不予核準、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序合法,則會核準死刑;如果發現原判決存在問題,如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量刑不當、程序違法等,則不予核準死刑,并可能發回重審或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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