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將于5月1日起施行
中新網成都4月9日電 (單鵬 劉忠俊)四川省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地質災害隱患多且分布廣,防范難度大,嚴重威脅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近日,《四川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下稱《條例》)在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獲得全票通過,并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法規新聞發布會在成都舉行。會上介紹了《條例》有關情況。

更符合四川地災防治實際
四川省是全國地質災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據統計,截至4月3日,四川省登記在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近1.9萬處,不同程度威脅著92.6萬人生命和800余億元財產安全。
“為直面新時代防災減災救災新形勢、新要求,有必要及時制定四川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對四川省地質災害防治的實踐經驗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制,筑牢地質災害防治法治保障,最大限度保護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四川省人大城環資委副主任委員鐘波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據鐘波介紹,過去四川開展地災防治工作,主要依據是國務院在2003年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2011年制定的《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然而,這兩項法規施行距今已經過去十余年,不能很好適應當前四川省地災防治工作實際。
據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賀江華介紹,《條例》共8章65條,包括總則、防治規劃、監測預防、綜合治理、避險搬遷、應急處置、法律責任和附則。《條例》明確了政府部門工作職責,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制;摸清隱患源頭,增強地質災害預報實效性;堅持生命至上,切實提高地質災害治理能力;規范避險搬遷行為,推進搬遷安置工作有序開展。
從內容看,《條例》針對四川復雜的地質環境設計了多項特色內容,例如首次將地質災害風險區動態調查納入條例,明確風險區管理要求,將隱患風險納入規劃管控,強化成果運用;強化地質災害防治市場主體監管,創新將信用監管制度應用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并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監管;單列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章節,將四川省避險搬遷實踐經驗上升為法規規定,全鏈條細化避險搬遷工作流程,保障搬遷民眾合法權益。
據了解,四川地質災害高發區多位于生態脆弱區和欠發達山區,《條例》將防治與生態修復、脫貧攻堅成果鞏固相結合,對于減少因災返貧風險,助力生態安全與鄉村振興,服務國家“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戰略,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完善監測預警體系規范民眾轉移安置
作為四川省首部地質災害防治專項法規,《條例》將有力提升四川省地質災害防治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條例》中多次提到“預警”。地質災害預警至關重要,能夠有效保障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財產損失。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謝安軍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預警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關鍵一環,是民眾避險轉移的“發令槍”“指揮棒”,“我們在條例起草審議階段,就著重加強了預警平臺建設、預警制作發布、預警信息傳遞、預警閉環響應等全流程管理,通過《條例》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預警的制作發布主體、程序,規范預警聯合調度機制,強化響應處置閉環管理要求。”
謝安軍說,在《條例》實施方面,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將持續健全完善監測預警體系,聚焦“以防為主”的要求,指導各地依法依規抓好汛期會商調度、監測預警、喊醒叫應和避險轉移,打好防災“主動仗”;聚焦能力建設的要求,深入推進科技賦能防災減災救災三年行動,加快山洪泥石流動態調查與風險防控能力提升、山洪泥石流精細化預警能力提升2個揭榜掛帥項目實施,探索科技防災新路徑。
在應急處置中,如何防范村民返回災害點是救災實施中的痛點。四川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董紹棠稱,針對這一問題,《條例》第五十五條明確規定,“接到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村(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避險轉移工作,主動轉移到安全地帶。地質災害危害未得到控制或消除前,被轉移人員不得擅自返回”。
董紹棠進一步解釋道,為保障有效轉移安置,一要提前規劃避險轉移路線,科學設置臨時安置點位,組織民眾迅速撤離;二要及時調撥救災物資,充分保障轉移安置民眾的基本生活需求;三要持續做好臨時安置點、臨時醫院等重點部位立體巡防和治安管理,做好涉災涉穩風險隱患排查,維護現場秩序;四要落實醫療服務、志愿服務、便民服務、心理咨詢、保險理賠和就業務工服務等保障措施,合理解決民眾訴求;五要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提高民眾災害風險防控意識,轉移安置點位安排專人負責安全服務,防止擅自返回造成意外傷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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