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據東方早報報道,昨天,上海市文化娛樂業協會就卡拉OK版權收費問題召開了“呼吁盡快健全收費機制”的新聞發布會,并正式向全市文化娛樂經營單位下發繳費通知,開始收取2006年度音樂著作權即卡拉OK詞曲部分的使用費。
協會副秘書長朱南介紹,此次收費標準的依據是2001年該協會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簽訂的《音樂著作權使用費代收協議》。收費的范圍包括全市卡拉OK、交誼舞廳、音樂餐廳、音樂茶座、迪斯科舞廳等文化娛樂經營單位。
朱南說,收費標準是在《協議》簽訂時約定的,從當年起使用費每年遞增30%。今年的標準是,一般卡拉OK廳、音樂餐廳按每個場所1782元/年收;卡拉OK包房按包房個數計費,其中包房數在20間以下的年繳費4456元;20-50間繳8019元;50-80間繳13367元;80間以上繳22278元。
“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標準應當是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通過公平協商解決,應當承認,協商會有一個過程。”該協會指出,著作權屬私權,卡拉OK版權使用費不是政府行為,而屬于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為讓使用費收取標準公平、合法、合理,在權利人和使用者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該協會建議,國家版權局在協調和平衡過程中組建由版權主管部門、權利人、使用者、消費者、專家、物價部門、稅務部門共同組成一個收費價格協調機構,進行監管。
昨天的繳費通知仍沿用了原來按面積或包房規模計算的方法。對此,協會表示,這是因為目前KTV企業使用的點歌系統無法完成歌曲使用統計。該協會表示,有關部門目前正在部分城市試運行以點擊率統計的使用數據系統,依據“誰使用誰付費,不使用不付費,多使用多付費”的合理原則,該系統一旦正式運用,將使權利人和使用者的權益都能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