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法定節假日不休息。”智威服飾(羅定)有限公司導購、領班、店長等11人以此為由狀告東家,索要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今天上午,此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據有關專家分析,勞動爭議案件將面臨“井噴”。
勞動爭議
從店長到導購集體起訴
原告劉先生等11名員工分別在智威阿瑟斯專賣店任導購、領班、店長等職務。11名員工起訴稱,自入職以來,所有法定節假日均正常上班,但加班工資卻未按照國家標準給付。而且公司拒不支付延長勞動時間的報酬。同時,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卻從未支付加班費。
這11名員工曾提起勞動仲裁,但勞動仲裁委沒有全部支持他們的仲裁請求,只裁定智威公司支付員工的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差額及25%的經濟補償金。于是11人起訴到法院,要求判令智威公司給付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差額及經濟補償金和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
法庭上,智威公司不同意支付休息日加班費,辯稱公司沒有考勤規定,對于店里工作時間安排,員工是否加班,公司也不清楚。而且,公司每月將員工的工資以店鋪為單位統一發放到店長的銀行賬戶,由店長發放員工工資,公司沒有工資臺賬、工資表。
記者了解到,智威公司與員工間的加班費糾紛,僅在東城法院就受理多起。本周在東城法院,智威公司還將與其在西單一店的4名銷售人員因勞資糾紛對簿公堂。智威公司起訴4名員工長期故意私自提早閉店,工作中消極怠工,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智威公司要求解除與4名員工的勞動關系,并要求4名員工賠償公司損失58萬余元。而4名員工否認消極怠工,認為公司沒有關、閉店時間規定,并且指責公司沒有支付加班工資。勞動仲裁委部分支持了員工們的申訴請求。
專家解析
勞動爭議將顯著上升
據法院工作人員介紹,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明顯增加,其中超過半數案件為勞動者索要加班費案件。一些農民工也提起了討要加班費之訴,這在過去并不多見。據了解,這些官司多數沒有勞動合同,有些事實難以查證。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會長姜俊祿認為,去年是中國的勞動立法年,今年是中國勞動法律實施年,從去年到現在,勞動法律被關注的程度大大增加,很多勞動者在這個過程中知道了自己的權利,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在一定時期內必然顯著上升。
迫使勞動者“自愿”不簽合同
《勞動合同法》出臺之際,社會上出現了種種“裁員”、“辭退”、“勞務派遣”的現象,這些被勞動法學界稱之為“去勞動關系化的行為”,就是指一些企業為逃避《勞動合同法》的規則與懲處、降低企業正常成本以牟取非法利潤,千方百計去除勞動者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指出,因為勞動合同法的適用對象是存在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存在勞動關系,就可以不受這部法律的約束。《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一些不良單位千方百計消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有些用人單位采取不簽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不發工資條、工資卡,不給工作證、上崗證、工作牌,沒有工作服,銷毀報名冊等一切措施銷毀證據,并且迫使勞動者簽訂承諾書,稱自愿不簽訂勞動合同。
高額勞動定額變相加班
此外,在《勞動合同法》頒布后,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支付加班工資,將付出更高的違法成本。有的用人單位就制定高標準的勞動定額,致使許多勞動者無法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而不得不加班,這種變相讓勞動者加班目前變得更為普遍。
黃樂平解釋說,雖然《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1989年國家勞動部和國家體改委也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勞動定額標準工作的意見》,但是隨著機構改革和各部委被撤銷,專門負責制定勞動定額標準的部門消失,從而使勞動定額的問題無人過問,勞動定額制定和管理處于無序狀態。各行業協會也沒有制定行業的勞動定額標準,這樣也就給了用人單位有機可乘,制定高標準的勞動定額來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免費仲裁可能引發井噴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預計,今年5月1日后,勞動爭議仲裁、訴訟案件還將大幅增加,因為5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不但延長了勞動爭議時效、縮短了仲裁審限,還作出了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的規定,這將大大鼓舞勞動者將勞動爭議訴諸勞動爭議仲裁。目前有些勞動者為了免費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會推遲到5月1日之后提出仲裁申請。這可能會引起勞動爭議仲裁井噴式爆發。(記者 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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