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月16號、18號,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陸俊、楊一民、王鑫等多人走上法庭,接受法律的裁決。
16號上午,在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4名“黑哨”黃俊杰、周偉新、陸俊、萬大雪以及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等人領到了各自的刑期。
2月16號、18號,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陸俊、楊一民、王鑫等多人走上法庭,接受法律的裁決。
16號上午,在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4名“黑哨”黃俊杰、周偉新、陸俊、萬大雪以及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等人領到了各自的刑期。
前足球裁判黃俊杰被判刑最重,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人民幣。
曾經頭頂“金哨”光環的前足球裁判陸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同期】陸俊代理律師 張旭濤
我下午到看守所會見他(陸俊) 關于是否上訴呢,從明天開始有十天的上訴期,我們商量好以后,由他來決定是否上訴
前足球裁判周偉新刑期最短,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前足球裁判萬大雪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犯行賄罪,判有期徒刑1年;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
此外,還有多名涉案人員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或行賄罪,被判處程度不等的刑事處罰。
2月18日上午,中國足壇反腐案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宣判,對原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副主任楊一民等39人進行了公開判決。
作為當天被宣判人員中職務最高的官員,前中國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楊一民的關注度一直非常高,因犯受賄罪,被指控受賄125.49萬元。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他10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聽到法官對他的宣判以后,楊一民當庭表示接受處罰,不會上訴。除了楊一民外,原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張健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沒收財產25萬元。
而前遼寧廣原俱樂部總經理、中國足球反賭案的導火索王鑫則被判7年有期徒刑,是所有涉案俱樂部18人當中被判最重的。
在此次審理中,并沒有前足管中心的兩位一把手南勇、謝亞龍等官員。據了解,二人的案件已經調查結束,進入提起公訴的程序,按照兩地法院做出的審理計劃,南勇、謝亞龍等人的案件將在3月下旬左右進行公開審理。另外,如果第一批宣判的案件之中有上訴的人員,也將和南勇、謝亞龍等人在同一時間進行二次審理。
記者讓寶奎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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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壇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