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1日晚間,湄公河慘案一審庭審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結束后,“10•5案件新聞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糯康的辯護律師林麗在會上談起辯護歷程稱,作為一個中國公民,對“10•5慘案”她感到非常痛心與憤慨,但作為一名律師她必須理性。
(糯康的辯護律師 林麗)我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第一次在媒體上看到這個慘案的時候,我的心理面是非常痛心,當然也很憤慨,說一個題外話,我曾經計劃想在湄公河上做一次朝發夕至的坐游輪的旅行,但是這個案件發生以后呢,我也取消了這個計劃,但是在接受了指定辯護以后呢,作為一名專業的律師,專業的辯護律師,那么我就應當是要理性的思考,獨立地辯護,并且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21日晚間,湄公河慘案一審庭審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結束后,“10•5案件新聞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糯康的辯護律師林麗在會上談起辯護歷程稱,作為一個中國公民,對“10•5慘案”她感到非常痛心與憤慨,但作為一名律師她必須理性。
(糯康的辯護律師 林麗)我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第一次在媒體上看到這個慘案的時候,我的心理面是非常痛心,當然也很憤慨,說一個題外話,我曾經計劃想在湄公河上做一次朝發夕至的坐游輪的旅行,但是這個案件發生以后呢,我也取消了這個計劃,但是在接受了指定辯護以后呢,作為一名專業的律師,專業的辯護律師,那么我就應當是要理性的思考,獨立地辯護,并且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在“10•5案件訴至法院后,糯康等6名被告并沒有聘請各自的辯護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據各被告人的權利和意愿,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師,而林麗作為主犯糯康的辯護律師出庭為糯康辯護。
【同期】(糯康的辯護律師 林麗)昆明市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以后呢,就投入到了準備工作當中,在辦理了相關的委托手續以后,就是指定的相關手續以后,我就進行了整個案卷的查閱,差不多從8月15日至今天,工作的中心幾乎都是傾斜在這個上面,參與這個案子最大的感受就是,我們認為被告人充分享有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被告人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解說】林麗表示,湄公河慘案案發初期,她通過新聞報道了解到“10•5案件”時,她感到非常痛心、憤慨。但自從接受參與案件后,她查閱了全部案卷資料并多次與糯康交談,對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她說,為被告人依法進行辯護,是被告人應該獲得的權利。作為一名中國律師,她會依據法律的規定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不會因為他是誰,或者不是誰,就盡全力或者不盡全力。
事實上,在10•5案件兩天的庭審過程中,林麗也表現出一名律師應有的職業素養,在辯護中思路清晰、邏輯嚴密,辯駁有力,盡力為起訴書指控的主犯糯康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記者 和曉瑩 楊華偉 昆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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