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殺害的姐案真兇被判死緩 5人因此坐17年冤獄
【解說】頗受社會關注的浙江杭州蕭山出租車女司機被殺一案,在30日下午2時,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項生源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因犯故意殺人罪,項生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浙江殺害的姐案真兇被判死緩 5人因此坐17年冤獄
【解說】頗受社會關注的浙江杭州蕭山出租車女司機被殺一案,在30日下午2時,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項生源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因犯故意殺人罪,項生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解說】據了解,1995年公安機關曾認定該案件為蕭山籍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為。1997年12月,浙江省高院終審判處四人死緩,一人無期徒刑。2012年,公安部門偵查其他案件中發現,發現該案件真兇其實是項生源。
【解說】據悉,被告人項生源,男,今年41歲,杭州市蕭山區人。1995年3月20日11時許,被告人項生源在杭州市蕭山區衙前鎮汽車站附近,乘坐由蕭山區衙前鎮吟龍村女青年徐彩華駕駛的浙江01-G3705紅色夏利出租車回家,途中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執。當車輛行駛至杭州市蕭山區農墾一場16隊四號橋南機耕路時,項生源借故下車,并從路邊撿起一石塊隨身攜帶后返回車上。上車后,雙方再次爭吵,項生源即用石塊擊打徐彩華頭面部,并掐頸、捂嘴,又將徐彩華拖出車外棄于路邊,致徐彩華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解說】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項生源有意準備石塊,采用石塊砸頭面部、捂嘴、掐頸等足以致命的手段,致被害人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同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官)一被告人項生源 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被告人項生源賠償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徐慶釗 孫梅仙 徐祥華 徐佳 直接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0萬元
【解說】據悉,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杭州市蕭山區分別發生搶劫出租車司機并致出租車司機死亡的事件。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是蕭山籍男青年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為。1997年12月,浙江省高院終審判處四人死緩,一人無期徒刑。2013年1月4日,浙江省高院對該案進行立案復查。5月21日,浙江省高院對陳建陽等人搶劫、盜竊案提起再審;5月22日,項生源故意殺人案在嘉興公開開庭審理。 吳金波 杜倩浙江嘉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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