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6月14日上午,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舉行媒體見面會,通報本月9日召開的紅會社監委2013年中期會議有關情況。在對社監委上半年工作通報中,社監委秘書長黃偉民介紹了社監委對于重查“郭美美事件”的看法。
【同期聲】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 秘書長黃偉民
【解說】6月14日上午,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舉行媒體見面會,通報本月9日召開的紅會社監委2013年中期會議有關情況。在對社監委上半年工作通報中,社監委秘書長黃偉民介紹了社監委對于重查“郭美美事件”的看法。
【同期聲】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 秘書長黃偉民
社監委認為,鑒于“郭美美事件”的調查,有關部門的聯合調查組已做出調查結論并于2012年12月31日向社會公布。會議通過表決決定,社監委建議紅十字會協調相關部門,對于新發現的關于“郭美美事件”的證據進行調查。歡迎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新的證據
【解說】針對社會輿論關注的是否重查“郭美美事件”,黃偉民表示,郭美美事件的調查結論已于去年底向社會公布,如有新發現的證據,社監委會建議紅十字會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發布會現場,有記者援引社監委章程的相關規定指出,社監委的職責之一是應公眾的要求,對涉及紅十字會的重要事件進行調查。對此,社監委委員金錦萍解釋稱:
【同期聲】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 金錦萍
的確像剛才這位記者朋友所說的 我們有這樣的一種調查的職責,向公眾去發布報告這樣的義務 但是我們討論認為,社監委并沒有法律授權的調查權,調查是需要調查對象的配合的,如果你沒有公權力這樣的授予的話 我們只有建議紅會協調國家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的職責
【解說】發布會現場,社監委委員袁岳也表示,重啟調查還需要新的證據作支撐。
【同期聲】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 袁岳
其實我們在兩位委員提議這個事情的時候 持這么一個觀點 但他也沒有提供新的證據 我們在對待這個事的時候包括我本人 郭美美這個事事件就算經過上次調查,在我心里面,我也覺得好像還不是很清楚,總覺得這個里面是不是還有一些事,但是這是需要證據。
如果我們想象下 現在我們又去報警了,警方會說這事我們不是調查過了嗎,你們有什么(新的)證據再調查呢 也就是說再去新的報警要有新的證據 所以這是為什么提出來 歡迎社會上如果對這個事情有新的證據的話
【解說】此外,袁岳還強調社監委的工作重點是致力構建一個防止郭美美類似事件發生的制度體系。
【同期聲】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 袁岳
無論是對于紅會還是其他的一些公益系統我的感覺就是,我們現有過去的公益系統中間,發生問題和貓膩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因為它是個龐大的系統,而且最重要的 這個系統的透明度確實不夠 換句話說 如果不是有郭美美 可能有李美美、王美美,也可以有比郭美美更大的 這都是可能的 原因在于什么 是這個機制本身存在問題
【解說】金錦萍指出,目前的中國紅十字會法在監督問題的規定上嚴重不足,僅靠16位委員是無法起到全面的監督職責。因此,金錦萍認為,我們需要修訂現行立法,建構紅會立體的監管體系,才能有效行使社會監督。
記者張楠 康登淋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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