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了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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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匯”基金上市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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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日凌晨二點半,香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宣布:全球發售及領匯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于香港聯交所上市之計劃將不能于當天(十二月二十日)進行,全球發售亦告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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