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國際金融監管合作,完善國際監管體系,建立評級機構行為準則,加大全球資本流動監測力度,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和中介組織的監管,增強金融市場及其產品透明度。
推動國際金融組織改革,改革國際金融組織決策層產生機制,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組織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盡快建立覆蓋全球特別是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早期預警系統,改善國際金融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及時高效的危機應對救助機制,提高國際金融組織切實履行職責能力。
鼓勵區域金融合作,增強流動性互助能力,加強區域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地區資金救助機制作用。
改善國際貨幣體系,穩步推進國際貨幣體系多元化,共同支撐國際貨幣體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