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朝令夕改拒絕火炬入臺 蔣效愚:感到驚訝
中新網北京4月27日電 (記者 沈晨)北京奧組委今天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執行副主席蔣效愚就媒體報道的中華臺北奧委會及其主管機關拒絕接受奧運圣火出入臺灣傳遞的消息,表明了立場和態度。他表示,北京奧組委目前尚未收到臺灣方面的正式電函,不過如果臺灣方面拒絕接受已經公布的火炬傳遞計劃,那么將是違反此前所達成的四點共識以及奧林匹克憲章,也不符合奧林匹克精神。
今天的發布會吸引了眾多海內外的媒體參加。蔣效愚首先風趣的對在場的記者說:昨天晚上和大家見面,發布了奧運會火炬傳遞路線,今天中午又和大家見面,很辛苦。大家報道奧林匹克運動會,也都要發揚奧林匹克運動的精神。
隨后,蔣效愚話鋒一轉,開始就有關臺灣方面拒絕圣火出入臺灣的傳遞方案發表了看法。他指出,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計劃路線是經過國際奧委會批準,嚴格遵照奧林匹克憲章及國際奧委會相關規定規則制定的。
他指出,目前,北京奧組委從媒體了解到,臺灣當局及中華臺北奧委會對火炬計劃路線不接受。對此,北京奧組委表示驚訝。2008年奧林匹克火炬在臺灣傳遞,是臺灣同胞的熱切期盼,從各種途徑我們深切感受到臺灣同胞對支持奧運場館建設,積極參加奧林匹克文化活動的熱情,臺灣同胞也期盼著奧運奧運火炬在臺灣傳遞。
2006年11月,北京奧組委向包括中華臺北奧委會在內的火炬擬傳遞城市的奧委會發出了火炬傳遞的相關信息。中華奧委會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并期待未來與北京奧組委密切合作,完成奧運火炬傳遞之神圣使命。今年2月,蔡辰威主席一行四人與北京奧組委會談,達成四點共識:
第一點,遵守國際奧委會的有關規定與慣例,共同維護奧運圣火的純潔與神圣;第二點,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遵守奧林匹克憲章;第三點,奧運火炬在臺灣傳遞,是在中華臺北奧委會轄區內開展的奧林匹克文化活動,中華臺北奧委會要保證該活動在其轄區內順利進行;第四點,火炬傳遞活動在中華臺北奧委會轄區內進行,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該按照規定使用。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劉敬民和中華臺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在文件上簽名。
2007年3月27日,中華臺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確認火炬入臺路線。火炬由2008年4月30日由胡志明市抵達臺北,5月1日火炬傳遞活動結束后,前往香港。中華臺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親筆簽署了確認函。
4月12日,北京奧組委約請蔡辰威參加奧運火炬及火炬傳遞路線發布儀式。4月14日,蔡辰威致電劉敬民,函稱因故無法前往,盼能另擇他日共慶這一歷史時刻。隨后國際奧委會批準了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路線。4月20日,中華臺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奧組委,函稱“目前諸多事務之發展,非我體育領域之掌握,我方主管機關要求火炬傳遞必須由第三地進出臺”。蔣效愚稱,這一電函對此前達成協議單方面予以否定,北京奧組委本著滿足臺灣同胞傳遞奧運圣火的愿望,4月25日再次致函中華臺北奧委會,表示目前奧運火炬傳遞路線發布在即,中華臺北奧委會提及主管機關要求,違反共識及書面確認路線,我們不能理解。我們希望,中華臺北奧委會不受政治人為因素干擾,多做工作,達成雙方確認路線。
蔣效愚今天表示,北京奧組委認為:中華臺北奧委會不顧四點共識,不顧已經確認的路線,違反了奧林匹克憲章中“體育與政治無關”的精神,我們認為圣火是奧林匹克精神的最高象征,火炬傳遞活動,是全球人民關注的最高慶典,奧運圣火前往臺灣是一件有益于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有益于臺灣同胞功在千秋的事業。我們仍然希望中華臺北奧委會及其主管機關能夠以臺灣同胞利益為重,以奧林匹克大局為重,滿足臺灣同胞實現奧運圣火傳遞的美好愿望。
蔣效愚還回答了記者的提問。有臺灣聯合報記者問,如果臺灣當局堅持目前的態度,北京奧組委是否有其他火炬傳遞的備用方案。蔣效愚回答說,任何大型活動都有兩種或多種預備方案。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活動這種超大型活動當然也有預備方案。對此,北京奧組委已經做好了準備。
美國彭博新聞社記者提問,這個預備方案的具體內容是什么?蔣效愚回答說,我們昨天公布的計劃路線已經經過國際奧委會批準,嚴格按照奧林匹克精神和國際奧委會規則制定的。北京奧組委仍然希望中華臺北奧委會能夠繼續尊重這一火炬計劃路線。
鳳凰衛視記者問,北京奧組委對臺灣當局的表態有何反應。蔣效愚說,中華民族一直有著信守承諾的傳統,對于違背承諾的行為,我們當然不贊同。目前,北京奧組委僅是從媒體上對中華奧委會的態度獲得信息,尚未從中華臺北奧委會收到正式回函。我們仍然認為中華臺北奧委會能夠遵守此前達成的火炬計劃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