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記者27日從北京市建委獲悉,從今年6月起,有違規行為的房產開發商、物業管理企業及售樓人員,其違規信息將被上網公示1年,并須在接到北京市建委通知的15日內上報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若不按規定整改,公示期限將延長。
北京市建委27日下發通知,從今年6月1日起,市、區縣建委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房產測繪機構、物業管理企業及商品房銷售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經查證屬實的違規行為,市建委將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年,但企業若未按規定整改,將延長公示期限。相關企業的違規信息還將被匯總、分類,記入建設行業信用系統,并向社會公布。
通知規定,對于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系統自動采集的企業違規信息;規劃、國土、工商等相關主管部門轉來的處理意見;群眾或法院轉來的司法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結果;信訪投訴、網上違規投訴信息以及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和各大媒體曝光的企業違規信息,市建委將通知違規企業和從業人員在15日之內上報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項目,其開發企業的預售許可、抵押登記及網上簽約手續將受到不少于1個月的限制,直至整改完畢方可解除限制;測繪、銷售代理和物業管理企業違規未整改的,其從業行為也將被限制。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進行現房簽約信息確認時,須書面承諾不發生上述違規行為,并保證在預售許可和現房簽約前未發生過違規行為;已發生上述違規行為的,須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潘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