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1日消息:教育部最近發布第12號教育部令,頒布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對學生在校期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與處理作出了具體規范。該《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國的大中小學共有兩億多名在校學生,是一個相當龐大的社會群體。近年來,教育部已經相繼頒布了10多項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政策、規定,此次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是推動教育領域的法制建設,構建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制度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中國教育報報道,《辦法》共分為:總則、事故與責任、事故處理程序、事故損害的賠償、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以及附則等6章40條。主要目的在于指導和幫助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辦法》出臺后,將有力地促進學校提高自身的責任觀念和預防意識,促進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生人身安全的保護;將有利于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妥善、正確處理,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將建立起良好的法制環境和制度框架,為學校適應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促進學生身心的全面發展,創造必要的外部條件和有力的保障機制。(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