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8月23日消息:據《信息時報》報道,在法院進行不公開審理案件時,被告竟然對法官的多次勸告置之不理,先是偷偷地錄音,而后竟私藏錄音發射器,將庭審內容發送給在庭外安排的兩名同伙。昨天下午,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3名運用高科技手段、私自竊取庭審內容的違紀者,作出處以1000元和500元的罰款。
被告三次打斷庭審
昨天上午,東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名譽侵權案件。在該案開庭前,庭外守候了大批旁聽者。鑒于該案涉及公民的個人隱私,審判長宣布案件不公開審理,法庭上不許錄音,不許攝像和旁聽,同時認真核實了參加庭審的當事人的身份。
但是,在法庭剛剛開始審理該案時,審判長就發現身為該案被告之一的肖某,竟肆無忌憚地用手機打電話,審判長當即給予制止,并要求肖某立即關機或將手機調為振動。當該案審理到一半時,原告向法庭舉報有人在偷偷錄音,審判長立即要求所有案件當事人將手提包集中起來,避免錄音,審理再次繼續進行。誰知過了一會兒,又有人進來舉報稱,外面有兩個人拿著類似于接收器的儀器,不停地調整方向,好像在收聽庭審內容。審判長當即中斷庭審,對參加庭審的人員進行檢查。原來這次又是肖某在“搗鬼”,工作人員從其身上搜出一個微型發射器。據肖某交代,在開始庭審前,和他一起來的兩名旁聽人員將發射器交給他。然后,他在法庭內繼續參加庭審,而在外面拿接收器的兩名同伙則將庭審內容聽得一清二楚,并且錄了下來。
處罰合乎法律規定
據法院工作人員介紹,肖某所攜帶的發射錄音器材接收功能很好,比一般的錄音機好得多,而法院方面在發現肖某及其同伙的行為后立即將其留置。
昨天下午,該庭審判長正式宣布,由于肖某等3人嚴重違反法庭紀律,干擾了審判工作的進行,遂依法作出對肖某罰款1000元,其余二人罰款500元的處罰,并沒收其錄音器材。東山區人民法院陳副院長表示,法庭紀律也是國家法律法規的一部分,理應得到尊重。肖某等人藐視法庭,違反法庭紀律偷偷錄音,使審理不得不幾次中斷,作出這樣的處罰是合乎法律規定的。(記者李朝濤、通訊員潘思明、林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