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沙月日消息:據紅網瀟湘晨報,昨日下午,記者接到南寧某報記者報料,今年7月5日,李湘在南寧進行商業演出時曾鬧出的風波在短時間的平靜后又起波瀾。日前,李湘因涉嫌在這場演出中有稅務問題,被南寧市地稅局立案調查。
據該記者透露,南寧市地方稅務局永新區分局已于8月16日寄專函到湖南衛視,正式向該臺職員李湘發出“查稅通知書”。通知書認定并要求,李湘今年7月5日在南寧進行商業演出時,未交納個人所得稅,令其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
據悉,8月8日,也就是在通過湖南衛視向李湘發出“查稅通知書”前,南寧市地稅局永新區分局還向邀請李湘赴南寧演出的主辦方發出了一份編號為[2002]南地稅(永新)檢字20019號的稅務檢查通知書,要求被檢查方“將納稅資料準備齊全,接受檢查”。
因已過了最后的期限8月31日,南寧市地稅局永新區分局在遲遲沒有得到李湘的答復后,已將有關李湘在南寧演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的全部資料,移交到了南寧市地稅局等候處理。
聽消息之后,記者馬上聯系湖南衛視總編室負責人,因為該負責人在外地,要記者撥打另外一個負責此事的人的電話,記者隨即撥通了該負責人的電話,他表示,他在一刻鐘之內會給記者一個答復。隨后記者接到他的電話,他說:“李湘在湖南已經交了!
記者隨后又撥通了李湘的電話,李湘告訴記者她現在在拍戲。當記者問起“南寧稅務部門向其發出‘查稅通知書’”一事,李湘很自然地回答說:“我已經交了,前幾天在長沙交的。”在南寧演出,在長沙交稅合法嗎?對此李湘表示:“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在演出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都可以交,我在廣西演出只有一天,我不可能還跑到廣西去交啊。”至于具體數目,她要記者自己去稅務局查。
因為時間太晚,記者隨后撥打了長沙市地稅局有關部門的電話,在輾轉幾次之后,因為時間臨近下班,記者一時無法聯系上。既然李湘個人已經在長沙交稅,為什么南寧方面還要移交到了南寧市地稅局等候處理?事實真相如何,記者將作跟蹤報道。
(作者:斯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