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8日電 教育部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張光明強調,近年來,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進國家助學貸款等制度的實施,并建立起了以“獎、貸、助、補、減”和“綠色通道”為主要內容的資助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可以肯定地說,特困新生一個都不會落下。
據光明日報報道,張光明說,在擴大高等教育規(guī)模和推進高校收費改革的過程中,如何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大學的問題一直牽動著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心。自1994年起,中央每年都動用總理預備金,專項用于對中央部、委屬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與此同時,自1987年以來,教育部、財政部等部委和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較為完善的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此外,教育部近年來明文規(guī)定各高校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xù),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采取不同措施,確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入學。
為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yè),國務院1999年和2000年先后三次轉發(fā)了中國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規(guī)定和意見的有關文件,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國家助學貸款的主要優(yōu)惠政策,一是無需經濟擔保,二是由中央或省級財政貼息一半。
張光明指出,為推進國家助學貸款的有效實施,當前,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商業(yè)銀行和高校正在按照有關要求,積極落實“定學校”、“定范圍”、“定額度”、“定銀行”的“四定”工作。
張光明最后提醒特困新生,如果一時無法籌措到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應立即向本人原來的高中畢業(yè)班老師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被錄取高校查詢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當然,最好的辦法是直接到被錄取的高校去,學校一定會幫助你解決困難,支持你完成學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