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八日電(記者張朔)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發出公告,宣布依法終止李經緯、桑粵春的九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此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已依法分別罷免了這兩人的九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六十三歲的李經緯原任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涉嫌貪污,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已于今年九月對其立案偵察。
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李經緯涉嫌犯罪的情況報告稱,犯罪嫌疑人李經緯身為受國家機關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無視國家法律,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之便,以購買人壽保險的形式,侵吞國有財產三百三十一點八八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國刑法有關規定,涉嫌貪污犯罪。
一九六二年出生的桑粵春曾任長春吉港集團公司監事局主席。他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誣告陷害、敲詐勒索和妨礙公務犯罪,其犯罪團伙成員中已有十五人經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