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許多北京市民購買商品房后往往交了錢卻拿不到房產證,或者辦理房產證所需要的時間很長,短的要幾個月,長的要一年,甚至更長時間。根據北京市審計局西城分局的統計,西城區房地產局從1993年至2001年底商品房登記辦證總數為922件,至今無一進入辦證工作。房產證發放遲緩的根本原因何在?北京現代商報今天發表記者調查,就其原因進行了分析。
——開發商不交土地出讓金
報道說,北京市審計局及相關部門指出,在所有沒有辦理下來的房產證中,有不少是由于開發商始終未能交齊所開發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致使所開發的樓盤缺少完備的手續,因此也就無法辦理房產證。
在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的程序中,首先是要由開發商提供“五證”,并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后進行預售登記。待所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并交齊土地出讓金后才能進入立契階段,然后再進一步進入辦理房產證階段。
北京西城審計局有關材料顯示,截止到2001年底,西城轄區內沒有一家申請辦證的房地產開發商符合上述全部條件,因此都不能進入立契階段,也就無法進行辦證工作了。有關人士表示,有“五證”、能預售是開發商所關心的問題,只要房子賣完了,房地產開發商就不再關心其他問題,因此遲交土地出讓金的現象時有發生。
——購房者無證反倒“一身輕”
報道稱,開發商不著急也有一部分原因來自購房人本身的間接支持。據了解,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中明確規定,如果辦理了房產證的全部手續后,還不起貸款時,銀行可以將房產拍賣,從而收回貸款。但如果購房人不去辦理房產證的全部手續,未將房產證領回,貸款銀行就只能找購房人的擔保單位解決此事,而不能直接拍賣其房屋,購房人覺得沒有房產證反而可以在遇到問題時躲開銀行的“催債”,于是不主動辦理房產證的現象也就應運而生。
——辦證環節繁瑣拖延時間
報道引用有關專家的話表示,辦理房產證需涉及到許多環節,售房單位從開始運作到最后將房產證發放到個人,中間要經過報批售房方案、登記、測繪、領證等環節,經歷的時間很長。其中前期運作到報批售房方案所需要的時間因各單位房改房的產權關系不同,所需的辦證時間也不一致。登記、測繪到最后領證所需要的時間從3至8個月不等,個別情況時間就更長。結果也造成許多購房人交了錢,卻遲遲拿不到房產證。
有關專家表示,由于購房人手里沒有房產證,就無法進行房產的再次出售,住房二級市場的發展也受到波及。專家建議對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做出更加詳細的規定,杜絕因出讓金拖欠而延誤房產證的發放。另外,也可以將房產證發放工作中的測繪環節前移,待測繪結果出來后,辦證單位持全套手續到房地局進行收件登記,然后進行審核、發證工作。這樣就減少了辦證過程中兩個單位之間的證件交接環節,避免交接過程中出現其他問題的可能,使明確的辦證時間得以保證
——供暖費爭端“扣證”成王牌
報道說,雖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不能以欠繳供暖費為理由影響房改售房的發證手續,但仍存在以房產證為籌碼催繳供暖費的違規操作。造成了房產證發放的拖延,房地產開發商也無奈地說,供暖單位長期墊付供暖費也并非長久之計。
造成房產證未能發放到購房人手中的原因還有很多。北京市審計局西城分局對辦證數量較多的10個單位的調查結果顯示,從1993年至2001年底這些單位共辦理房產證9245件,有27%未能發放到購房人的手中。經調查表明,有一部分購房人購買的是期房,但樓房竣工后實測面積超過原購房協議書的面積,需要補齊房價款后才能發證;也有的因本單位職工職務變動,重復調房,原產權證被收回做變更;也有的售房單位已經將產權證領回,發出通知后,購房人始終未來領證。
因此,有關人士建議有關部門加快供暖費收費體制的改革,盡快解決長期拖欠供暖費問題,使房產證能夠及時發放給購房人。(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