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落幕:成果幾何?多少問題懸而未決?
中新社北京11月21日電 題: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落幕:成果幾何?多少問題懸而未決?
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OP27)在經歷“加時賽”后終于在當地時間20日落下帷幕。本屆大會達成了哪些決議?取得哪些突破性進展?又有哪些問題懸而未決?
取得歷史性進展 建立損失和損害基金
COP27首次將損失和損害資金安排問題納入會議議程,但損失和損害基金也是本屆氣候大會談判中最棘手的問題。發展中國家強烈呼吁設立相關基金,經過連續數日的緊張談判,各國代表終于在大會“加時賽”期間達成協議,同意設立一個基金機制,以補償因氣候引起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埃及會場發布的視頻中表示歡迎設立損失和損害基金的決定。他強調,“本屆氣候大會向正義邁出了重要一步”“必須傾聽那些處于氣候危機前線的人們的聲音”。
“這是一個歷史性的進展”,綠色和平東亞區全球政策高級顧問李碩在大會結束后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說,這次會議廣受各方關注的,也是最重要的產出就是損失和損害的補償基金,在這個問題上,多邊進程取得了歷史性突破。今年在受全球氣候變化影響的大背景下,決定建立損失和損害補償基金,是對非洲國家尤其是氣候脆弱國家呼吁的一個有力回應,是一個明確的政治信號。
李碩表示,此前經常說的,在氣候變化問題中減緩和適應就像“硬幣的兩面”,此后氣候變化問題變成了一個“三維”的問題,就是減緩、適應、損失和損害。
大會通過數十項決議 主席國呼吁實施
在會議期間,聯合國宣布了“為所有人建立早期預警倡議”的執行行動計劃,該計劃要求在2023年至2027年期間進行31億美元的初步定向投資。
根據聯合國公開信息,在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宣布的其他倡議包括:沙姆沙伊赫適應議程、水適應和復原力行動倡議、非洲碳市場倡議、保險適應加速運動、全球可再生能源聯盟、第一行動者聯盟水泥和混凝土承諾等。
根據公開報道,大會就《公約》及《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落實和治理事項通過了數十項決議,大會也決定啟動建立全球適應目標框架。
埃及外交部長兼COP27主席薩邁赫·舒凱里對與會代表說,我呼吁所有人不要把這些決定草案僅僅看作是一紙文書,而要將其視為向世界發出的集體信息,即我們聽從了呼吁,為實施《巴黎協定》和實現其目標設定了正確的步伐和方向。
發達國家資金承諾仍未兌現 多項問題懸而未決
資金問題一直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核心關切,聯合國氣候變化哥本哈根大會早已明確發達國家要每年出資1000億美元,用以支持發展中國家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習近平主席特別代表、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說:“我參加氣候變化談判15年了,《巴黎協定》的談判過程我全程參與。其中《巴黎協定》的基本原則就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考慮到各國的國情不同、能力不同,所以進行了區分,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原則。”
解振華在會議期間表示,在資金問題上,2009年在哥本哈根會議上發達國家就承諾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已經13年了,直到現在還沒有落實。
古特雷斯強調,必須履行長久未能兌現的承諾,即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建立明確和可信的路線圖,將氣候適應資金增加一倍。
“除損失和損害這個重點議題之外,COP27上其他問題進展有限。”李碩坦言,在減緩、適應以及氣候資金、能源轉型等重要議題上,本次會議達成的決議沒有在COP26的基礎上有大幅度提升。
本屆大會上,雖然在損失和損害基金方面達成的協議對弱勢群體來說是一項突破,但損失和損害基金機制將如何獲得資金仍在討論中。
李碩說,目前,損失和損害基金還只是一個機構的設置,更為重要的是在這個基金中注資,這樣才能有資源幫助受影響的氣候脆弱國家。本次會議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未來還要進一步加緊這些方面的努力。
他說,氣候行動仍面臨許多挑戰,在COP27之后,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去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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