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趙樹坤:中國如何為“她”賦能?
中新社北京5月11日電 題:中國如何為“她”賦能?
作者 趙樹坤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
多年來,中國女性的力量頻頻被世界看見。中國第一位女航天員劉洋乘坐神舟十四號飛船,在太空停留半年,并成功返回地球;中國女法官高曉力當選聯合國上訴法庭法官,成為該法庭首位中國籍法官;中國女足第一位女教練水慶霞率球隊奪得第20屆女足亞洲杯冠軍,助中國女足時隔16年再度登頂……
如今,中國女性在政治、經濟、文化、外交、科技等諸多領域做出卓越貢獻,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很多人眼里,經過幾十年發展,中國女性地位越來越高,城市家庭中的女性地位甚至高于男性。然而,“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在中國仍然根深蒂固,現實中女性承擔著生育養育和家庭照料的重任,性別平等及女性發展依然面臨挑戰。
性別平等與婦女發展是人類追求公平、正義的永恒主題,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衡量尺度之一,也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目標。其實,無論東西,所有國家都需在性別平等方面持續推進,沒有哪一個國家徹底實現了性別平等。伴隨理論研究的深入,尤其是圍繞“賦能”,性別平等事業取得實質性進展。在可持續發展視角下,女性賦能具有重要意義。
賦能(empowerment)曾是管理學概念,用以描述對抗壓迫和社會不公的基層斗爭。在女性主義理論中,賦能被理解為通過客觀環境和條件賦予更強控制力來取代無力感。
從社會宏觀層面講,女性賦能是提高個人或集體做出選擇的能力,并將選擇轉化為行動和結果。此過程建立在個人和社會的協同行動中,通過對機會和資源的再分配,提高組織和制度環境的效率和公平,以實現社會整體利益。
從個人微觀層面講,女性賦能是女性個體或群體有效利用環境,以自身能力實現生活目標,或借此幫助自己或其他女性,最大限度提高女性個體或群體的生命意義。這個過程建立在個人能力的培養中,女性通過選擇的自主性,獲得對生活的控制力。
女性賦能是技術工作,也是復雜政治任務,是看待社會規范和權力結構如何影響不同群體生活和機會的一種方式。女性賦能是對“婦女參與發展”(WID)、“婦女和發展”(WAD)以及“社會性別與發展”(GAD)等理論的運用,并在此基礎上建構起可被概念化的實現性別平等的重要過程。在可持續發展視角下,遵從女性主體地位,通過外部性力量和內源式自我賦能,調節權力失衡狀態,達到資源支配、機會選擇和生活控制等的平等化。
女性賦能是社會發展中最需要關注的話題之一。性別平等是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可持續發展不可缺少的成果。
聯合國高度關注女性賦能。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指出,女性賦能意味著一種自我價值感;她可以決定自己的選擇;有權獲得機會和資源;無論在家庭還是社會,有權控制自己的生活;她有能力影響社會變革的方向,從而在國家和國際上創造一個更公平的社會和經濟秩序。
聯合國還在女性賦能方面采取了具體舉措。2015年聯合國發布的《變革我們的世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設定了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簡稱為SDGs),其中一項“實現性別平等,增強所有婦女和女童的權能”,旨在讓女性在教育、就業和提升自我的過程中,能夠享受到經濟和政治予以的發展和提高。此外,實現性別平等也被聯合國認為有助于實現消除貧困、體面勞動、優質教育、可持續城市和社區等目標。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在女性賦能方面取得多層次進展。
首先,制度賦能“她權益”。中國婦女解放事業始終與黨和國家事業緊密相連,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男女平等的政治主張,將實現婦女解放和男女平等作為奮斗目標,將婦女事業作為中國共產黨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積極支持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并將可持續發展目標融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等國家發展政策中。
制度賦能不僅體現在將男女平等上升為基本國策,還體現在將女性發展制度轉化為社會行為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始終堅持男女平等原則,1992年制定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下文簡稱《保障法》),是中國第一部促進男女平等、保障婦女權益的基本法。
2022年新修訂的《保障法》增至十章,共八十六條。此番修訂旨在完善人身和人格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婚姻家庭權益以及救濟措施等,不斷豐富婦女權益保障制度內容,完善政府相關保障措施,強化婦女組織等有關方面的保障職責,保障女性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
其次,經濟賦能“她力量”。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強調,男女“在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方面有平等的權利”。中國在經濟領域努力推進性別平等,以教育發展帶動職業結構優化,以資源注入保障技能培訓發展,以法律保障促進女性就業。女性經濟參與度不斷提高,經濟參與領域不斷拓寬,自由選擇領域不斷擴展。在社會保障和勞動保護方面,中國還優化女性勞動和就業環境,逐步消除性別薪酬差距。
在脫貧攻堅過程中,中國將平等保障婦女土地權益、減少貧困婦女數量等作為優先事項,保障貧困婦女的資源供給,幫助、支持貧困婦女實施扶貧項目,幫助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婦女實現就業。這些舉措有助于確保婦女參加社會勞動,為實現“婦女解放的第一個先決條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業中去”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再次,社會賦能“她文化”。一個文明的社會必定是一個女性進步、發展的社會。為女性增權賦能,創造一個有利的社會環境,離不開中國社會各領域廣泛支持。
在教育方面,中國持續實施教育惠民政策、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婦女受教育狀況不斷改善且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在健康方面,中國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和“健康中國 母親行動”,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多渠道支持婦女健康事業發展,關注婦女的特殊需求。在社會參與方面,中國提高婦女參與社會事務和民主管理的意識和能力,推動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在社會保障方面,中國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探索建立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提高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水平。在婚姻家庭方面,中國完善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建立支持家庭和婦女發展的政策體系,關注女性在家庭文明建設中的獨特作用,增強父母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倡導全社會尊重和關愛婦女、鼓勵和支持婦女自強。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進性別平等和女性賦能方面,數字變革擁有無限潛能。技術進步帶來的科學紅利在勞動就業、公共服務等領域創造了更多的機會和條件。但是,數字性別鴻溝、新技術催生的網絡性別暴力、網絡犯罪、網絡人口販賣等新問題、新風險,導致針對女性的暴力和歧視呈現交叉性特征,技術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女性發展的困境。
性別平等是一項基本人權。這意味著在可持續發展視角下需要將性別平等置于技術創新的中心位置,從而創新突破性別壁壘的算法分析,用性別視角為數字應用提供一個文明友好的倫理要素,移除女性發展面臨的“數字障礙”,履行“不讓任何人掉隊”的發展承諾。
作者簡介:
趙樹坤,女,法學博士,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人權法學》副主編,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曾在劍橋大學、康奈爾大學訪學。學術興趣集中于法理學、人權法學。迄今出版專著3部,譯著1部,在《法制與社會發展》《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現代法學》《南京社會科學》《思想戰線》《山東大學學報》《學習與探索》《求是學刊》等核心刊物發表學術論文60多篇,主持國家社科重大項目1項,多項國家、省部級課題。多次參加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屆會、邊會;深度參與《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等多個國家文件的起草、評估工作;深度參與籌辦中歐人權研討會等國際人權會議;進行資政研究、撰寫智庫專報;多次在國際學術會議上發表演講。
相關新聞
東西問精選:
- 2024年12月22日 18:51:29
- 2024年12月14日 20:14:06
- 2024年12月11日 16:14:39
- 2024年12月09日 15:26:13
- 2024年12月05日 20:35:03
- 2024年11月30日 18:30:22
- 2024年11月30日 12:40:15
- 2024年11月30日 12:38:42
- 2024年11月29日 19:53:30
- 2024年11月28日 20: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