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仍是死刑,余華英案后續(xù)還有哪些司法程序?
今天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重審一審宣判后
還將經歷哪些司法程序?
余華英案重審一審宣判后,接下來還將經歷哪些司法程序?為什么在原審已經被判死刑的情況下,還要對案件進行重審呢?一個短片梳理一下余華英案的始末。
1993年起,余華英及其同伙一起拐賣多名兒童。
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
2023 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后,檢察機關提出發(fā)現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fā)回重審。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fā)回重審。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為何發(fā)回重審 此前被害人提出疑問
余華英多次實施拐賣犯罪,情節(jié)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原一審已被判死刑,在此情況下,為何還要重審?作為這起案件的被害人之一,楊妞花就曾提出過這樣的疑問。后來,通過與律師溝通,她才了解了重審的意義。
楊妞花:我說是不是這樣的話就是罪上加罪,他說可以這么理解,然后我就放心了。我就說國家都愿意耗費著資源,然后耗費著財力人力去把這個案子查得清清楚楚,我沒有理由不配合,所以我會等,我一定等到查得清清楚楚,讓她被判的時候明明白白的。
于審判而言 公正居于第一位
有專家指出,對于案件的審判而言,最優(yōu)先的還是公正,效率要服從于公正,其中就包括要查清案件事實,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程雷:因為刑事訴訟程序的重要作用就是確保案件事實要經過歷史的檢驗,其實不僅僅是當下這些人認識的判斷和檢驗,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這個案子大部分事實已經查清了,就可以讓它快點來進行。在這個案子里查明事實追求的是公正,追求的是對被害人權益的救濟和保護。這個人的權利和一個公正的審判結果比效率要重要得多,所以我們要寧可犧牲一點效率,也要確保公正的實現。
那么此次重審宣判后,根據法律規(guī)定,案件的司法程序還將怎么走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程雷:因為重審的一審也相當于是一審程序,所以它跟上一次進行的一審程序是沒有本質區(qū)別和差別的,就視為一審程序。啟動二審程序以后,案件進入二審。
死刑案進入執(zhí)行階段 需要走完哪些程序?
專家介紹,如果余華英在上訴期內沒有提出上訴,檢察院沒有抗訴,判決生效后十天內報請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省高院同意判決死刑的,作出裁定后十天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核準。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程雷:死刑案件按照我們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還要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程序,所以只有當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適用死刑,那么這個案件才開始真正發(fā)生法律效力,進入了最終的執(zhí)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