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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民生
回顧過去十年民生之路,有必要重放一個鏡頭:2002年12月5日,北方飄雪,新當選的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率領新一屆中央領導班子前往西柏坡考察。在履新未滿一月的首次集體行動期間,胡錦濤鄭重提出,全黨應堅持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學界形象地稱之為“新三民主義”,這既是中共的執政理念,也是中共對民眾的莊嚴承諾。此后民生大幕徐徐拉開,各項民生事業速度加快。從減免農業稅到農村低保的全覆蓋,從保障房的建設到意在維護勞工權益的新勞動法的出臺,不僅彰顯了中共惠民的決心,也在相當程度上鞏固了中共執政基礎。
十八大報告再次凸顯民生,強調“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將之作為社會建設的重點,指出“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過去十年的民生之路,值得肯定。未來十年的民生,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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