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原副行長張紅力被控收受1.77億余元
中新網杭州11月14日電 (郭其鈺)1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受賄案。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張紅力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7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張紅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紅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張紅力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官方信息顯示,張紅力生于1965年,2010年5月出任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2015年6月起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執(zhí)行董事。2018年7月,張紅力辭去該行副行長職務。
2023年1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稱,經查,張紅力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官迷心竅,結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搞迷信活動,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私人飛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規(guī)組織公款宴請,公款旅游;違背組織原則,徇私錄用調整干部,騙取博士學位,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guī)收受禮品,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違規(guī)使用公車、報銷個人費用,離職后違規(guī)任職;毫無紀法底線,利用公權力設租尋租,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今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張紅力被開除黨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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