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1日電 北京市各勞教所所長們,昨天上午依次走上市勞教局會議中心主席臺,在《干警職工十不準承諾書》上鄭重簽上自己的名字。據法制日報報道,根據這項自3月1日起生效的制度,北京勞教干警凡違反“十不準”規定者,輕則給予紀律處分,重則被辭退或開除。
根據“十不準”第一條規定,如果干警出現毆打或者縱容、默許他人毆打勞教人員的情況,無論情節輕重,均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另外九條包括:不準為勞教人員購買、傳遞違禁品,不準向勞教人員及其家屬傳遞影響所內安全穩定的各種信息;不準利用勞教人員提供勞務謀取私利;不準索要、收受、侵占勞教人員及其親屬財物;不準將管理勞教人員的職權交予他人行使;不準參與賭博;不準酒后駕駛機動車;不準著警服在經營性場所飲酒;不準在工作期間飲酒;不準違反槍支、警械具管理使用規定。
北京市勞教局還公布了監督舉報電話:83501851,同時舉報者也可登陸北京市勞教局的網站WWW.BJLJ.GOV.CN,發送電子郵件或在《留言簿》內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