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六月一日電(記者 孫賢迅)除國家有特殊政策規定外,福建省所有投資領域今日起均對個體私營經濟開放。
福建省規定,凡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和商品,允許個體私營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其經營范圍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大類進行核定。
為讓個體私營經濟得到更快的發展,福建省日前制定政策予以扶持。個體私營投資者在機械、石化、電子等主導產業以及農業、環境保護、城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申請設立公司制企業,其注冊資本全部以貨幣出資的,可分期到位;以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投資的,允許無形資產按不超過注冊資本百分之四十的比重核準登記。
福建還對個體私營企業登記、年檢等方面予以支持。對無不良記錄、信用較好,連續三年以上盈利的企業,被評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業,獲國家馳名商標、福建省著名商標稱號的企業,當地納稅大戶、出口大戶,有行業示范作用及被同級政府授予榮譽稱號的企業,當年可免予年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