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因濫告上千家中餐館而被洛杉磯加州律師公會法庭法官裁定“不能營業”的比佛利山“特拉佛律師事務所”三名律師,因不服裁決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但日前聯邦法院駁回三被告所要求暫時中止律師公會法官判決的申訴案。
據當地華文媒體報道,比佛利山“特拉佛律師事務所”三名律師特拉佛、漢綴克森和韓善昌成立空殼公司“消費者執法觀察”,然后以這一公司的名義,向上千家中餐館提出告訴,而這三名律師則代表“消費者執法觀察”公司向華裔被告索取庭外和解費,每家被告上千元至數千元不等。這一事件在華人社區造成很大轟動。
加州律師公會經幾個月的調查,搜集三名律師違反職業道德的證據。4月17日,加州律師公會法庭就此舉行聽證會。5月21日,法官洪恩裁定,三名律師“不能營業”。
律師公會將在45天內決定是否正式吊銷三名律師的營業執照。三名律師不服,于上周向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法院中止加州律師公會法官的裁決,讓他們繼續營業。理由是,“不能營業”后,他們無法養活家人。同時聲稱,律師公會法官的裁決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
加州律師公會出庭律師安德森表示,有證據表明,這三名律師濫用律師的權利。如果繼續讓他們營業,公眾的利益將受損害。不當律師他們可以做別的工作來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