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5日電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人員在全體會議和聯組會議上的發言,一次不超過15分鐘;要求延長發言時間的,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可以延長5分鐘。再次發言的,不超過5分鐘。”這是將于8月1日正式施行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作出的一條硬性規定。
據人民網-華東新聞報道,《議事規則》的制定旨在規范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序,提高議事效率,保證常務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