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電(記者齊彬)中國人事部官員今天指出,與西方的文官制度相比,中國公務員制度有著多個鮮明特征。
該官員表示,這些特征包括:中國公務員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中共的基本路線,而非政治中立;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而非超越黨派;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并把政治素質放在首位,而非僅強調個人能力;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而非特殊利益集團;堅持統一管理,強調公務員是一個整體,沒有“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劃分。
與傳統的干部人事制度相比,公務員制度則初步實現了分類管理;注重對個人權益的保障;在入口處,公開考試錄用;在涉及升遷的“樓梯口”處,實行競爭上崗;在出口處,實行辭職辭退,加之在考核、培訓、獎懲和工資福利等方面,都用法規形式加以規范,破除了人治管理,實現了人事法治。
另外,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在公務員制度中也得到了有效體現。
有關官員指出,中國公務員制度繼承和發揚了傳統干部人事工作的優良傳統,總結吸收了有關改革經驗,同時也借鑒了外國公務員制度中一些有益的科學管理辦法,形成了中國特色的公務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