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四”事件重患李貴珍死亡家屬向日方提出七項要求
中新社齊齊哈爾八月二十二日電 “八·四”侵華日軍遺毒彈傷人事件重患李貴珍,雖經解放軍第二零三醫院抗感染、創面處理綜合治療等全力搶救,終因多器官衰竭,搶救無效,于二十一日二十時五十五分死亡。
李貴珍去世后,其父親李國雄和他的幾個河南同鄉表示愿意將李貴珍的遺體捐獻給醫院,用于醫療研究,以揭示侵華日軍在中國犯下的滔天罪行。同時,李國雄還通過地方政府向日本方面提出了包括贍養費、撫養費、精神撫慰費、傷葬費、誤工費、交通費在內的七項要求。
與毒氣抗爭18天 日軍遺棄化武受害者李貴珍死亡
中新網8月22日電 綜合生活報和大河報的消息,在與侵華日軍遺棄芥子毒氣抗爭18個晝夜后,在齊齊哈爾“8.4”侵華日軍遺棄毒劑泄漏事件中不幸受害的河南民工李貴珍,終因多器官衰竭于21日20時56分安靜地去世。
李貴珍的病情是在18日開始在“相對平穩中惡化”的,21日15時李貴珍病情“急劇惡化”。醫務人員用盡了所有的辦法:上呼吸機、吸氧、升血壓,8時剛過的時候,他的血壓曾經升了一點,但最終又降了下去。
經203醫院專家和醫護人員5個多小時的全力搶救,還是沒有挽留住李貴珍年輕的生命。
李貴珍,男,1970年5月16日生于河南省上蔡縣和店鄉李集村。經醫院診斷,李貴珍全身芥子氣吸收中毒,95%皮膚深Ⅱ度化學損傷,合并吸入性肺病損傷,肺部感染。
李貴珍家屬強烈要求日本政府賠償其贍養費、撫養費、精神撫慰費等7項賠償請求。家屬還表示愿意把李貴珍遺體捐獻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