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漢八月二十六日電 (田悅 陶德富)由湖北省公安廳、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報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已經獲得該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規(guī)定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湖北省將取消農業(yè)、非農業(yè)戶口的性質,湖北居民的戶口類型將統(tǒng)稱為“湖北居民戶口”。
據(jù)介紹,這次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取消進城人口計劃指標、放寬對申請遷入城市投靠親屬的條件限制等。在城市戶口遷移政策上,向有利于吸引資金和人才方面傾斜。
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唐國清副總隊長介紹,原有戶籍管理制度將公民分為城市和農村人口,阻礙城市化發(fā)展進程和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并造成各種人才資源流失。這次改革,有利于加快和推動湖北經濟高速發(fā)展,縮短農村與城市之間的差距。
對此,武漢大學社會學專家周運清認為,過去吃“商品糧”是一種身份的象征,成為幾代農民為之奮斗的夢想。如今,廣大農民終于獲得與城里人一樣的平等身份,實屬不易。把城鄉(xiāng)人口統(tǒng)稱為“居民”,說明戶籍制度重視人性關懷,體現(xiàn)了公民人格的平等。
目前,湖北省公安廳有關部門正加緊組織該省部分城市試點工作,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推行。武漢市戶口改革二00六年前逐步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