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八月二十七日電(記者 王辛莉)海南省委出臺加強中共黨內監督四項制度,并于今日通過當地媒體向社會公開監督制度細則。
據了解,監督制度旨在健全、完善中共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對官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規范官員從政行為,具體內容包括:官員的配偶子女從業必須如實申報并進行公示;實行省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實行官員任前廉政談話制度;設立常設的專職巡視組,進一步加強對市縣領導班子及成員的監督。
此次出臺的監督制度一大特點是明確具體,操作性強。如官員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報告制度規定,各級官員的配偶、子女只要在其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活動情況,無論是在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或個人經商辦企業,都必須申報并公示。與以往相比,新出臺的巡視制度實現了巡視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每個巡視組在一定時期內相對固定地負責巡視若干個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