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介入女教師網課事件,“網課入侵”為何頻頻發生?
中新網北京11月4日電(韋香惠)近日,河南新鄭市三中女教師在家上完網課后意外去世。其女兒稱,母親在去世前的網課直播中多次受到惡意干擾。11月2日下午,當地教育局發布情況通報稱,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
此前,據媒體報道,多地發生過“網課入侵”事件。律師表示,入侵網課、擾亂網課秩序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有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專家認為,這類現象背后的深層原因是有人利用部分學生及家長對上網課的不滿,煽動負面情緒,應當引起重視。
“網課入侵”已在多地發生
“用各種惡劣下作的手段擾亂直播課堂秩序,不顧我媽媽的再三勸阻和維持紀律,前后通過語音辱罵、共享屏幕干擾課件投屏等多種方式再三刺激我媽媽,最終我媽媽情緒激動落淚退出了直播課堂。”
11月2日凌晨,一名網友在微博發文稱,其母親上網課時曾遭遇過網暴,并稱10月中旬受疫情影響,新鄭市所有高中改為線上直播上課,“也正是這個時候,逼死我媽媽的網絡暴力已經開始了”。
11月2日下午5時許,新鄭市教育局發布情況通報稱,10月28日,新鄭市第三中學教師劉韓博在家上完網課后意外離世。經公安機關調查反饋,排除刑事案件可能。針對網傳劉韓博老師遭遇網暴事件,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調查結果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不少學生在上網課過程中都遭遇過類似情況,也有人稱之為“網課爆破”。社交平臺上也可找到“網課爆破”“爆破組”“禁止網課”等社交小組,內容多樣、人數眾多,包括直播淫穢視頻、辱罵師生等。已有深圳、天津等地網警通過微博發聲,稱關注到了網課入侵的現象。
律師:“網課入侵”涉嫌尋釁滋事罪和侮辱罪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對中新網表示,根據相關解釋規定,“網絡空間”屬于“公共場所”,在網絡空間侮辱老師,擾亂教學秩序,屬于擾亂公共秩序,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他提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的行為包括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擅自進入網課房間,擾亂網課秩序,擾亂會議秩序,且造成嚴重后果,就構成該罪。”
“還有可能構成侮辱罪。”付建表示,在網絡公共環境中,擅自加入課堂,公然侮辱老師,已經構成“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即使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依然違法,仍可按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應當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散布淫穢色情視頻可能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應當依法追究傳播者的刑事責任。
此外,付建提到,如果因為平臺出現漏洞,或沒有履行監管職責,造成他人擾亂課堂秩序的,平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付建提醒,老師和學生應當妥善保存課堂會議號以及密碼,避免泄露被惡意入侵。如果遭遇網絡入侵,應當及時結束課堂,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由警方通過技術手段追蹤到不法分子。對于遭受的人身損害,可以要求不法分子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專家:關注“網課入侵”背后的深層原因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對中新網表示,談到“網課入侵”“網課爆破”的深層次原因之一,是長期上網課的學生和家長產生了負面情緒,這些被不法分子利用,煽動對網課進行“爆破”。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一些身份疑似是學生的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布網課會議號碼、密碼或者鏈接,希望與課堂無關的網友也加入網絡課堂。有的網友甚至直言這樣做是因為不滿老師。
還有人組建相關QQ群,在群聊中稱自己輟學或者暫時無課,試圖搞惡作劇,并且無視自己的行為對其他學生造成了不良影響。
熊丙奇表示,網課有其突破時間與空間限制的優勢,但不能成為教育的主體。“能不停線下課就不要停,否則會影響教學質量。”
據了解,早在2020年初,公安部網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就曾發文強調網課安全,并開展網課平臺違法有害信息清理專項行動,在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我要舉報”功能模塊中設置“中小學網課”類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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