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再上路?發展循環經濟別誤入歧途
【社評】報廢車再上路?發展循環經濟別誤入歧途
發動機號隨意造假、報廢車重新上路……據8月11日央視報道,在江蘇某地,一些沒有資質的小作坊公然回收、拆解報廢車并違規買賣報廢車的“五大總成”(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其中,一些報廢車的發動機被拆解下來搖身一變成“二手發動機”回流市場,一些“有價值”的報廢車會被整車出售重新上路。報道播出后,當地成立調查組,表示已對涉案人員和商戶立案調查,對涉案物資進行封存,將全面排查整治。
機動車使用達到一定年限須報廢處理,但如何報廢、誰來報廢等是有嚴格規定和要求的。一些無資質小作坊處置報廢車主要體現為非法回收、拆解;篡改發動機等核心部件上諸如型號、年份等關鍵身份信息再出售;發展壯大成外地收車收件、本地拆解銷售的完整鏈條,“買定離手”;出售禁止上路的報廢整車等。
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回收拆解企業拆解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可以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循環利用;不具備再制造條件的,應當作為廢金屬,交售給冶煉或者破碎企業。此外,還必須具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存儲、拆解場地設備及操作規范等必要條件。
違反國家上述規定的行為屢禁不止,有市場的原因,也有監管疲軟的原因。從市場角度看,一來,有利可圖。商務部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5月,報廢汽車回收220萬輛,同比增長19.4%,業內預計今年回收規模將超過700萬輛。在此背景下,報廢車回收、拆解和銷售乃至報廢車整車出售,就有了廣闊的“錢景”,小作坊紛紛涌入,一時魚目混珠。二來,當前,一些地方二手車及其零配件市場發展相對混亂,這為接納和消化報廢車、為其零部件回流市場提供了土壤。比如,近年來媒體多次報道一些二手車來路不明、關鍵信息人為捏造等案例,還有不少事故車、泡水車被“美容”后低價重返市場。
從監管角度看,一些地方報廢車回收拆解領域存在規定與落實“兩張皮”的現狀,行業監管執法責任不清,甚至幾個部門之間來回踢皮球。此外,一些地方將發展汽車循環經濟作為本地特色產業之一給予大力扶持,出于利稅、就業、招商引資等考慮,也難免有不愿管不想管的成分。
必須看到,機動車違規回收拆解并回流市場,危害很多。首先是威脅公共安全,報廢車不論是機械還是線路均已老化或存在不同程度故障,其重回市場就成為“行走的定時炸彈”。其次是讓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被架空,破壞市場秩序,加劇不公平競爭,攪亂汽車循環經濟的健康發展。
近年來,循環經濟方興未艾,但一些領域也暴露出不少問題。諸如機動車輪胎非法翻新后重新投入市場、新能源車廢舊電池以次充好回流市場、部分舊衣物循環企業無視衛生將回收來的“洋垃圾”再次投放市場等亂象,都面臨相同的拷問:當一個地方謀劃發展特色產業時,需要遵循什么、支持什么、禁止什么、避免什么,都應有明確的思路和相應規范。
隨著機動車和新能源車保有量持續增長,大量車輛迎來更新換代周期。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規定了汽車報廢回收買新車給補貼。此后,各地相繼跟進出臺具體方案。在此背景下,發展汽車循環經濟顯然是一條順應政策和時代要求的綠色發展之路,也是提振地方經濟、發展特色產業的有力抓手。
一個看得見未來的產業,須有行得通的路徑。在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下,在法治的框架內,我們期待更多地方循環經濟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本報評論員 吳迪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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