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驢友”探險遇困,救援費該誰“埋單”?
徒步、登山等追求原生態野趣的戶外活動受追捧,不慎迷路、遇險被困事件時有發生
任性“驢友”探險遇困,救援費該誰“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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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認為,對于勸阻后仍進入未開發區域,或景區采取了措施仍執意進入的,可適當收取部分救援費用。此外,還可推行商業性有償救援、商業保險救援等。
近期,5名“驢友”因不聽勸阻前往未開發區域探險被困,當地組織救援力量搜救后,5人被要求依法承擔2萬元救援費。
據了解,這是江西首次對違規探險造成公共資源浪費的行為進行追責罰款。同時,該事件也引發熱議:救援該不該收費?收費的依據和標準是什么?《工人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調查。
“驢友”遇困多為野景點
10月26日,5名“驢友”未聽勸阻,擅自前往江西宜春奉新縣百丈山未經開發的山區探險被困。救援人員接到報警后立即上山搜尋,歷經18個小時,最終在修水縣境內大潭嘴山間的一處水溝旁,將5名失聯“驢友”全部安全救出。
今年以來,全國多省份和景區已經發生多起針對“驢友”的救援。4月,兩名“驢友”在未開發的蒼山大峽谷探險不慎迷路,消防員歷經46小時救援,最終被困人員平安轉移;12月,一名“驢友”在江西鷹潭龍虎山攀登虎嘯嶺時迷路,被困30米深的峽谷中,當地組織200多人的救援隊上山搜救,成功將其從峽谷中救出……
記者注意到,“驢友”被困事件多發生在未開發區域的野景點,不僅地形地貌、氣候都較為復雜,也缺乏相應的安全服務保障。數據顯示,今年10月以來,北京消防救援部門已處置山岳救援警情68起,大部分群眾被困警情發生在野山。
青陽藍天應急救援隊、九華山風景區藍天救援隊隊長施劍告訴記者,自己近來參與的山地救援,大多是“驢友”在攀登九華山附近未開發野地時發生意外。“有的甚至根本無路可走,摔成輕傷甚至重傷的都有,我們隊員就想辦法把他們抬下山就醫。”
如今,徒步、登山等追求原生態野趣的戶外活動,日漸成為流行、受追捧的游玩方式。然而,在施劍看來,部分“驢友”并沒有野外生存技能,陶醉美景時忽略了身邊的危險。“山野活動實際上都存在一定風險,沒有開發的景區風險系數會更大,即使資深‘驢友’也可能遇險。”
救援成本誰來承擔
記者采訪了解到,由于“驢友”遇險地段多為未開發區域,救援難度大,相關部門往往需要調動大量人力、物力進行營救。
在此次江西“驢友”被困救援過程中,當地投入應急、消防、公安、藍天救援等政府和社會救援力量共上百人,救援過程持續了18個小時,還要克服地形復雜、山區通信全無、陰雨溫度突降等諸多不利因素。經協商及綜合考量,5名“驢友”共同承擔2萬元救援費用,并簽署了《具結悔過書》。
2019年6月,黃山風景區有“野游”人員被困請求救援,黃山風景區管委會依據相關規定對救援收取了3206元費用,這是黃山風景區實施的首次有償救援。同年8月,四川省阿壩州四姑娘山景區管理局對違規穿越四姑娘山的一名男子開出首張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單,并根據規定要求周某承擔有償救援費3000元。
在實踐中,救援成本往往由政府部門、景區、民間救援力量承擔。“我們是民間公益組織,所有救援都是免費的。但實際上我們是有成本支出的,包括救援裝備、車輛的油耗維修、隊員保險等,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施劍告訴記者,經費主要來源于政府購買服務、愛心企業愛心人士贊助,有時還需要隊員自掏腰包。
施劍坦言,“驢友”在野景點遇險事件時有發生,不僅耗費了大量公共救援資源,也讓救援過程充滿危險,甚至還有救援人員為此付出生命代價。
北京體育大學體育休閑與旅游學院教授王法濤表示,山地戶外運動逐漸從小眾走向大眾,但參與者的戶外風險意識、戶外知識和技能尚未跟上。“像江西5名‘驢友’的案例,是在不聽勸阻、違反規定的情況下遇險的,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理應承擔救援費用。”
有償救援如何規范
針對救援是否應該收費,在一項“‘驢友’不走‘尋常路’,救援費用誰買單?”的網絡調查中,94.5%的網友投給了“旅游者應當支付由個人承擔的救援費用”。
那么有償救援是否有法可依?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表示,依據《旅游法》第82條第3款規定,“旅游者接受相關組織或者機構的救助后,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的義務,但對于一些極端情況,比如勸阻后仍進入的,或景區采取了措施仍執意進入的,可適當收取部分費用,在其可承受范圍內合法酌定。”趙良善建議,與此同時,還可以增加行政處罰責任,讓民眾對其行為付出代價、知難而退。
記者了解到,全國多省份和景區陸續出臺有償救援規定。2018年7月,安徽黃山風景區頒布實施《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這是國內首部建立有償救援制度的地方規范性文件。一些地區還對救援費用進行了細化規定,例如,新疆規定戶外探險若救援中使用直升機,每小時費用為3萬元;青海規定各類人員和團體因私自探險、穿越自然保護區、無人區等被困,救援費由相關人員和團隊全額承擔;稻城亞丁景區則根據搜救區域不同進行定價。
在施劍看來,救援收費的目的并不在于補償救援成本,而是希望借此給更多人警示和提醒,讓珍貴的政府和社會公共應急救援資源用于關鍵時刻。
王法濤認為,應推行商業性有償救援,同時輔以公益性救援。現行收費矛盾多、爭議大,應經過論證后出臺行業標準或者團隊標準,讓被救援者或家屬明明白白付費。他還建議推廣商業保險救援,通過轉移風險,降低社會和個人經濟壓力。(工人日報 記者 唐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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