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館藏59541件套一級文物完成備案
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國家文物局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國家文物局發布《關于公布國有館藏一級文物備案結果并加強動態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備案工作,厘清了國有館藏一級文物基本情況,形成了國有館藏一級文物數據庫,為加強文物保護、管理與利用奠定了基礎。
為進一步夯實全國國有館藏一級文物管理基礎,規范館藏文物定級備案工作,自2017年起,國家文物局持續組織開展國有館藏一級文物備案工作,重點對各地申請備案為一級的國有館藏文物是否符合一級文物定級標準進行復核。經復核,1691家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的59541件/套一級文物通過復核并完成備案,1008家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的16500件/套文物未通過復核,暫時不予備案。
為加強國有館藏一級文物動態管理,國家文物局已將備案結果錄入“全國博物館年度報告信息系統”中的“藏品管理系統”,請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及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登錄查看,如文物信息存在錯誤,確需變更的,應通過系統進行變更。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匯總形成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館藏一級文物名錄,并于2025年3月1日前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通知》強調,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應健全館藏一級文物管理制度,加強館藏一級文物保護管理的規范性、科學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建立、完善館藏一級文物檔案,并履行備案程序。館藏一級文物的調撥、借用、交換、修復、復制、拓印等事項,應依法依規履行審批、備案程序。在展示利用、包裝運輸、保護修復、盤庫清點等工作中,嚴格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確保文物安全。發生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壞等安全事故的,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應按照規定及時報告處理。
國家文物局將依托藏品管理系統常態化開展國有館藏一級文物信息錄入、定級備案、借展備案、檔案更新等工作,相關文物信息將同步至全國博物館年度報告信息系統、國家文物局綜合行政管理平臺等,作為館藏一級文物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博物館運行評估等數據來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應加強本行政區域內的館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統與數據平臺建設,與國家文物局藏品管理系統互聯互通,提升國有館藏一級文物管理的信息化、標準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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