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6日電 近日,江蘇省檢察機關評點出其中十起群眾關注度較為集中、社會反響較大、給國家帶來重大損失的貪污、賄賂案件,并據此列出十大貪官厚黑榜。
根據南京晨報的報道,在剛剛過去2002年,江蘇省檢察機關加大反腐敗打擊力度,查辦了一批有影響的貪污、賄賂大案,這些腐敗案件呈現出五大特點。這些腐敗案件分別是:
①戎文鳳52歲,原揚州市常務副市長(正廳級)
案情:1998年9月,戎文鳳為給其子在北京購房,利用職務之便,向揚州市市政府駐京辦副主任李某、揚州市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等人索要錢款,貪污、受賄達人民幣50余萬元。
②陳耀南53歲,原徐州市市長(正廳級)
案情:被稱為中國“跑官”第一人的陳耀南為步步高升,到處“籌款”,收受賄賂260余萬元,另有90余萬元巨額財產說不出其來源。
③趙學鳳59歲原淮安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正廳級)
案情:趙學鳳在擔任原淮陰市市長、原淮陰市委書記以及淮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人事安排、工程建設項目等過程中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70余萬元。
④李三元61歲,原江蘇省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正廳級)
案情:李三元的墜落全靠夫人“幫忙”。1998年至2001年,李三元利用職務之便,共收受賄賂24.57萬元。
⑤李士杰61歲,原江蘇省體制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副廳級)。
案情:從醫院到飯店,從家里到辦公室,甚至在省政府大門口李士杰也敢堂而皇之收取賄賂。經審理查明,從1992年底至2000年5月,李士杰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相關企業財物共計22.82萬元。
⑥程韶韻59歲,原江蘇省民政廳副廳長(副廳級)
案情:1996年5月至2000年2月,程韶韻在負責評選全省村民自治表彰、發放救災款和任用干部過程中,收受賄賂13余萬元,美金500元;1998年5月,程在沒有切實履行審核把關職責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巨額資金委托毫無信譽的海南賽格國投進行國債運營,造成巨大損失。
⑦閆懷民63歲,原江蘇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兼江蘇省市場協會理事長(正廳級)
案情:閆懷民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受賄人民幣100余萬元。
⑧朱秀云55歲,原南京市人口管理干部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正廳級)
案情:1996年至2001年7月,朱秀云在人口國際培訓中心樁基項目招標、裝修、調動工作、招生入學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賄賂4萬余元。⑨馬育平45歲,原江蘇儀征化纖股份公司總經理(正廳級)
案情:馬育平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人民幣50余萬元,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⑩周秀德60歲,原江蘇省供銷社主任(正廳級)。案情:周秀德將1000萬資金打入香港某公司,私分鯨吞。
十大腐敗案的五大特點
1、“隱性”腐敗。從上述十大貪官的墮落史可以看出,他們都身居高位(至少副廳級以上),作案手段多隱蔽,性質多狡猾,智能化、偽裝性十分突出。充分利用公共投資與公共支出作掩護大搞地下腐敗是其中最大特點。如原省供銷社主任周秀德在香港一女老總配合下,將下屬公司投到香港隱匿、轉移、私分。
2、“身邊”腐敗。從十大貪賄案中可以看出,這些高、精、尖的腐敗案無一不是由受賄引起,而這些賄賂90%以上是“身邊人”送上的,而“身邊人”正是看中貪官一個電話、一張批條就能換回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甚至幾千萬元的“一本萬利”的巨大利益。因此,有人說:“查貪官要從身邊人查起。”如李三元的腐敗就是由夫人腐敗開始。
3、“縫隙”腐敗。中國加入WTO后,有200多條現行法律、法規與WTO相抵觸,法律法規的縫隙,必然會給國內外的犯罪分子在新市場、新的資產重組和購并國有企業等方面的機會;此外,加入WTO后,腐敗現象會呈“高智化”和“國際化”特點。如李士杰收受賄賂有一半是股票溢價款。此外,一種新事物出臺后,政策性優惠與法律法規中間的縫隙使新生腐敗成為可能。
4、“一把手”腐敗。十大貪官中有80%以上是“一把手”,他們都或多或少地有著封建傳統的家長制遺毒。不管多么嚴的規章制度、黨紀國法,到他們這些“一把手”手中都成一紙空文。
5、“59歲”腐敗:十大貪官50%以上發案年齡都在臨近退休前后,“在退休前撈一把”、“不撈就沒有機會撈”的思想在引誘著自認為“為黨辛勤工作一輩子”的貪官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