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1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新春佳節即將來臨,又是廣大市民出境旅游的好時光。為確保人們順利地進出境,海關根據歷年來旅客在進出境時違規現象較多的情況作如下提醒:
攜帶貨幣進出境莫超量
中國籍旅客出境時攜帶外幣現金折合美元超過2000元,必須向海關申報,并提供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單或者有效的外匯攜帶許可證明,否則您的現金將不能攜帶出境。此外,旅客進出境時攜帶人民幣現金均不能超過6000元。
如果出境時攜帶有超過上述數額的貨幣現金,又沒有主動向海關申報,被海關查獲后,有可能導致行政處罰甚至所攜帶的貨幣被沒收。
攜帶進境物品要納稅
海關法規定: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應該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旅客攜帶物品的完稅價格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準,而非按照您購買該物品的實際價格。
如果您入境時攜帶有中國海關估價為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物品,比如電腦主機、打印機、掃描儀、傳真機、音響等等,需要繳納關稅,請您選走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并填寫申報單。海關關員在查驗您的物品后,開具稅單,請您到指定銀行辦理繳稅手續。
海關忠告
如果您不知道如何選擇通道,請向海關關員咨詢或選走紅色通道。如果您選走綠色通道,海關有權依法對您攜帶的行李物品進行抽查。接受檢查時,請主動出示本人的有效證件。如果您申報不實,經海關查驗確認后,一切法律后果由您本人承擔。
旅客攜有需向海關申報的物品,應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并在申報臺前向海關遞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海關許可的其他申報單證,按規定如實申報行李物品,海關據此辦理物品進境或出境手續。
此外,毒品、精神藥物、珍貴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以及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書籍、光盤等均為國家嚴格禁止進出境物品,如果您攜帶上述物品進出境,將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