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今日上午已悄然掛牌。本網特全文轉發其官方簡介資料如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職責。
銀監會的主要職責
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范圍;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意見和建議;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銀監會監管工作所遵循的主要工作經驗
1、必須堅持法人監管,重視對每個金融機構總體風險的把握、防范和化解;2、必須堅持以風險為主的監管內容,努力提高金融監管的水平,改進監管的方法和手段;3、必須注意促進金融機制風險內控機制形成和內控效果的不斷提高:4、必須按照國際準則和要求,逐步提高監管的透明度。
銀監會監管工作的目的
1、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保護廣大存款人和消費者的利益; 2、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增進市場信心; 3、通過宣傳教育工作和相關信息披露,增進公眾對現代金融的了解; 4、努力減少金融犯罪。
銀監會監管工作的標準
1、良好監管要促進金融穩定和金融創新共同發展;2、要努力提升我國金融業在國際金融服務中的競爭力; 3、對各類監管設限要科學、合理,有所為,有所不為,減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4、鼓勵公平競爭、反對無序競爭; 5、對監管者和被監管者都要實施嚴格、明確的問責制;6、要高效、節約地使用一切監管資源。